Page 19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P. 191
第十一章 界面整合管理與協調實務
( 二 ) 所有設備均需待屋頂完成後始得安裝。
( 三 ) 機坑、基座、支撐樑柱等其相關位置尺寸應依契約規定公差完成。
( 四 ) 機坑應完成排水系統,不得積水。
以上各項進場條件的內容整理如表 11-10-2 及表 11-10-3 所示。進場條件的訂定,除了參
考本局已經發布的相關規定以外,還必須考慮各個路網發包時的相關背景因素及發包策略,
特別是土建契約與機電契約的內容要能互相勾稽配合,將來執行時才能避免爭議。
表 11-10-2 水環標提供各系統標進場(設備安裝)條件一覽表(1/3)
標別 進場條件
1. 機房內需完成排水系統與落水頭安裝,且不得有滲水、積水及漏水現象。
2. 電纜溝槽及槽蓋必須完成,溝槽內必須清潔及無雜物及水。
3. 依據系統標工程 SEM 圖說需求,完成車站、設備房間及軌旁之開孔、套管、
預埋管及預埋件等施作。並由施作預埋管線之單位負責執行穿線及通管工作,
且預埋管內須留置 #12AWG 鋼絲或 4mm 尼龍線一支及通管。
4. 機電機房樓板地坪及設備安裝基座(Foundation /Pad/Leveling Frame)平整。
5. 提供進場路徑(設備出入口及出入口至機房之路徑須無阻礙),俾便相關設備
基本條件
可順暢無阻之運送至設備房間。
6. 提供設備房間之臨時門、鎖及鑰匙。
7. 由土建區段標召集相關各單位辦理進場會勘確認細節。
8. 經相關單位會勘確認無主之施工開孔,應由土建廠商負責封閉。其它如非屬系
統標工程之開口,亦應由土建廠商施作臨時封口。
9. 系統標工程設備進場安裝時,土建廠商不宜施作鑽洞……等標引起灰塵之工
作,以免影響系統標之設備。
電聯車 車輛所經區域其淨空範圍內不得有任何障礙。
工程
站區、號誌設備室:
1. 牆壁完成。
2. 天花板完成。
3. 地板完成。
4. 窗戶框架及玻璃完成。
號誌系統 5. 粉刷及油漆完成。
工程 6. 高架地板完成。
7. 水電及環控之風管、消防管路、電管及照明工程完成。
軌道旁區:
1. 圍籬完成(地面段)。
2. 預埋管/電纜槽完成並暢通。
3. 軌道完成鋪設及焊接螺栓需固定。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