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 臺北捷運環境影響評估辦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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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5.1.3 施工期間環境監測執行作業
施工廠商依據「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
畫」及環保相關法令規章,辦理施工期間環境監測作業。
5.1.3.1 環境監測報告格式與提送
環境監測報告依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報告書格式撰寫(如附錄 2)。
廠商依據監測結果撰寫環境監測報告(含月報、季報、年報、結報及其他特殊需求之報
告),監測報告提送時程如下:
一、環境監測月報告:廠商於次月之 10 日前,完成核定版提送。
二、 環境監測季報告:廠商以1-3月、4-6月、7-9月、10-12月分季提送,並於每年4、
7、10 月及隔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前 1 季核定版提送。
三、 環境監測年報告:廠商於次年 1 月底前完成核定版提送,並於次年 3 月前彙整全線監測
辦理成果簡報,工程處邀請學者專家及環保單位指導。
四、其他特殊需求之報告:廠商配合本處作業需求提送相關資料。
5.1.3.2 環境監測異常處理
環保監測專業廠商所監測資料顯示異常時,應立即以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施工單位廠
商、工務所、安衛小組,廠商應提出改善措施,監造工務所應追蹤改善情形並依程序簽報
結案。
環保單位檢查缺失及環保違規告發案,工務所應督導廠商限期改善並回覆缺失簽報結案。
環保監測專業廠商所監測資料,若未依監測計畫之監測項目、監測地點、監測頻率或紀
錄不實之項目辦理監測,如係實做數量項目,則不予計價;廠商辦理「營建剩餘資源處理」
作業違反環保相關規定時,依契約施工技術規範第 01572 章環境保護 1.9.6 規定處理。
第二節 案例說明
5.2.1 環狀線第一階段南機廠文化背景及十四張考古試掘成果
5.2.1.1 工程區域文化歷史背景概述
新店地區在漢族移民進入前,平原地區原屬平埔族秀朗社(Shiron、Sirongh)社地,新
店溪上游屈尺以上山區則為泰雅族領域。其中,秀朗社(雷朗社)結社於中和秀朗地區(衛
惠林,1972,頁 28),並於新店溪沿岸地區從事農耕、漁獵、採集活動,如今新店溪碧潭
與直潭一帶,這是秀朗社民以獨木舟捕魚的重要漁區。清代漢移民入新店開墾時,即時與該
社民進行土地交換。清代漢移民入墾臺北地區,係由淡水河口逐漸深入上游內陸盆地。康熙
48 年(1709 C.E.),墾戶陳賴章招佃請墾大加臘荒埔,其東至雷匣秀朗,即已開始進行新
店溪流域的開墾,漢移民約於此時嘗試展開新店的開墾,康熙末、雍正年間墾民漸眾。大坪
林地區漢族自 18 世 紀中葉以後,隨著墾務的拓展,泉邑安溪縣人漸次移入,村莊漸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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