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P. 49

第二章 捷運低壓配電系統





                 第五節 環控系統低壓供電基本需求


                     環控系統之電力來源,係銜接由水電工程所提供之 380/220 伏特三相四線低壓電力,銜

                 接點在環控控制室內的馬達控制中心(Motor Control Center,MCC)各配電盤體之入盤電力
                 線,其次,環控系統各配電盤之空氣斷路器(ACB)所需之交流 220 伏特控制用電源則由環

                 控標 MCC 配電盤體之一次側入盤電力線自行引接提供。
                     捷運整體配電系統之安全保護協調,係以下游設備先行跳脫為原則。整體捷運配電系統
                 所提供之低壓電力,自水電工程開始即依其負載之重要性加以分成維生性(Vital)電力、必

                 要性(Essential)電力、非必要性(Non-Essential)電力三個等級,環控系統亦應配合此三個
                 等級之分類。



                 第六節 環控配電架構及原則


                     捷運車站標準環控低壓配電系統圖詳如附圖 2-6-1。
                     接用維生性電力之環控設備分述如下 [4]:

                 一、隧道通風機:配合隧道或車站軌道區火災而緊急啟動。
                 二、軌道排氣風機:搭配隧道通風機來抽排煙。

                 三、車站排煙風機/排煙閘門:用於車站失火或軌道區煙霧漫入車站時抽排煙。
                 四、電動風門:常態掛接於維生性電力,但僅當為阻絕火災而動作時才耗電。
                 五、 空壓機/乾燥器/電磁閥:雖掛接於維生性電力,但僅與火災有關聯之車站的空壓系統

                     才予供電進行緊急操作,至於與火災無關聯之車站,則不予供電、運轉。
                 六、送/排風機:掛接於維生性電力供機房通風散熱之送/排風機,依下列原則運作:

                     ( 一 )  與火災無關聯之車站,除不斷電系統室、電池室、通訊號誌設備室之送/排風功
                           能應維持外,其餘機房之送/排風功能加以停止。
                     ( 二 )  與火災關聯之車站,與防救災動作相關之機房(例如配電室、環控控制室等等)

                           之送/排風功能應予維持。
                     ( 三 ) 以上之功能選定必須於監控軟體規劃時加以納入。
                 七、車站控制盤(Station Controller’s Panel,SCP):常態性使用維生性電力。

                 八、 現場控制器(Local Controller,LCR)/現場操作站(Local Operator’s Station,LOS):
                     常態性掛接於維生性電力,不可切離,且亦由不斷電系統供電以便在總停電後當緊急
                      發電機可順利供電前或結束總停電恢復為正常電力之過程中可確保中央監控系統之順

                     利運作。
                     前述接用維生性電力之環控設備,應就各設備供電/不供電、大型設備之瞬間啟動電

                 流值、單機啟動時間、設備啟動順序等因素應考慮與救災有關之各站所有設備且以由大到









                                                           27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