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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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 安裝於橫渡線的噴流式風機或隧道旁的衝流式風機也應和車站風機一起運轉,以引導、
加強空氣流經失火的列車。
三、乘客逃生方向
隧道內之排煙方向將視失火位置以使乘客所受影響最少為原則,乘客可憑感覺朝新鮮空
氣吹來之方向(即逆風的方向)逃生。
四、 隧道通風之風速大小除考量當隧道內發生火災時,應防止煙逆流情況產生以免影響乘
客逃生方向外,其風速值亦不得低於 2.5 m/s(其量測點距離事故車輛約 20m 處)及臨
界風速(臨界風速之定義請參閱地鐵環境模擬(SES)。如表 11-3-1 係臺北捷運蘆洲線
O46、O47 站隧道通風設備之規格範例。
表 11-3-1 臺北捷運 O46、O47 站隧道通風設備之規格
五、隧道段之排煙系統控制流程說明(如圖 11-3-2)
( 一 ) 由司機員、列車設備偵測判斷或由乘客通報失火點位置後通知行控中心之監控
人員。
( 二 ) 由行控中心人員下達適當排煙模式之指令至各相關車站,以使各車站能作整體排
煙(「加-減壓」模式)配合,期使對乘客之影響最小,同時通知地區消防人員
準備救災。
( 三 ) 車站之現場控制器(LCR)收到指令後,即透過馬達控制中心啟動相關之隧道通
風設備。
六、 車站裝設月臺門後,月臺區軌道亦視同為隧道的一部分,當該區域因電聯車停放且發生
緊急狀況時,亦應給予有效之處理,俾利乘客安全逃生及有效防止火災蔓延。因此,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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