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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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1)  打開隧道一齊開放閥

                         (12)  閘閥護持器動作
                       4. 低污染氣體滅火系統包括:

                         (1)  故障
                         (2)  火警預警
                         (3)  預備釋放

                         (4)  釋放
                       5. 防火鐵捲門包括:
                         (1)  捲門關閉

                         (2)  故障
                       6. 公共廣播系統包括:
                         (1)  觸發公共廣播系統

                         (2)  火警警鈴靜音
                       7. 相鄰建築物火警系統包括:

                         (1)  車站火警訊號
                         (2)  相鄰建築物火警訊號
                       8. 避難方向指示燈音響及閃爍裝置包括:

                         (1)  綜合火警訊號
                 ( 七 )  偵煙式探測器有預警功能。當火警受信總機接受到第一段火警訊號時,不可開啟

                       相關之排煙閘門,而排煙閘門係由該排煙閘門所在之排煙分區內之火警探測器所
                       驅動,當該排煙分區內部任一火警探測器所偵測之煙蓄積量達到第二段火警訊號
                       設定值(或溫度、溫度上昇速率達到火警訊號設定值),受信總機即可經由控制

                       模組啟動排煙閘門之驅動馬達,開啟排煙閘門,當排煙閘門完全開啟後,受信總
                       機即可經由另一控制模組驅動排煙風機(若排煙分區內有多數個排煙閘門,則該
                       等多數個排煙閘門均應被開啟)。

                 ( 八 )  車站與相鄰接且於地下層有連通或出入口共用之建物間應留設緊急通報線路,其
                       內容包括綜合火警信號及對講機通訊線。故水電標除在與聯合開共構處提供對講
                       線路、火警警報綜合信號以及詢問處對講機和聯開對講機外,另亦應提供共構處

                       防火鐵捲門狀態信號及電源。
                 ( 九 )  為便於日後可在維修總部或行控中心直接檢核各廠站之火警狀態,火警受信總機

                       提供連線讀取運轉資料所需之資料格式、通訊協定等相關資料,連續讀取之運轉
                       資料項目至少為:
                       1. 各火警區劃火警綜合信號。

                       2. 火警受信總機系統狀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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