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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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 非必要性負載(Non-essential Load):一般與行車無關之負載,即使停止供電亦不影響

                 正常行車之運轉,當電源供應失常時,此部分之負載即自行脫離系統,以減輕負載。
            二、 必要性負載(Essential Load):與維持行車運轉有關之負載,若停止供電,將無法使行

                 車系統維持正常運轉,當任一低壓配電盤電源失常,經由連絡斷路器將另一低壓配電盤
                 之電力供應此部分負載。
            三、 維生負載(Vital Load):與逃生或維生有關之負載,當緊急情況發生時,若本項負載無

                 法正常供電,將對生命財產之安全構成威脅,除任一低壓配電盤電源失常,經由連絡斷
                 路器將另一低壓配電盤之電力供應此部分負載外,當車站兩個變電室無法正常供電(臺
                 電系統停電)時,將由供電系統之緊急發電機之電力供應此部分負載。

            四、 不斷電設備:為捷運系統運轉中不可斷電之負載(係指車站緊急照明及避難逃生指標),
                 正常供電失效時,可維持用電負載至少 30 分鐘之不斷電力。
                 捷運給水系統供給車站內一般生活、空調設備、消防及灌溉所需之用水,其蓄水量並應

            依相關法規設計。依近年來臺灣地區常有乾旱之現象,如果空間許可則應儘量加大一般生
            活、空調設備之儲水量,以應不時之需,但較大之儲水量也可能導致蓄水池內之蓄水因周轉

            率降低而致水質劣化的現象,此一現象在一般生活、空調設備用水與消防用水共用同一蓄水
            池時將更為明顯,應儘可能避免之。
                 捷運排水系統主要在平時收集車站內一般生活、空調設備、消防及可能之少量滲漏水,

            並將其排至站外,而但當有洪水侵入之緊急情況時,亦可轉化用以排除洪水。
                 捷運照明系統可區分為一般照明及緊急照明二大類,其中緊急照明將於消防工程再予詳

            述。捷運照明系統電源係採用單相 220V 60Hz,相關照度皆需經詳細計算,以提供乘客安全、
            明亮的搭乘環境,而為了突顯捷運車站出入口之意象,出入口區之照度亦應達一定之水準。
                 捷運系統所有地面建物必須有避雷系統加以保護,非捷運建物所安裝的避雷系統不能

            視為已對捷運建物提供必要的保護,尤其針對佔地廣闊之機廠區更應加強其避雷保護措施。
            此外,為維護用電安全,捷運系統所有電器設施皆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設置規則之規定加以
            接地。



            第四節 捷運環控工程


                 捷運系統正常操作期間,環境控制系統(Environment Control Systems,ECS)必須提供
            通風以及控制局部環境中之溫度及濕度,使達到令人舒適可接受的水準,其功能摘述如下:

            一、在任何可預測的意外狀況下,能確保乘客及人員的安全。
            二、提供乘客及站務人員舒適的環境。

            三、提供可控制的環境狀況,使與捷運系統有關的機電設施及設備,皆能正常操作。
            四、須處理由於磨擦、煞車、空調及機電設備產生的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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