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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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與電梯工程監造實務





                     ( 十 ) 調速機超速測試。

                     ( 十一 ) 地震感應測試。
                     ( 十二 ) 目試檢驗。

                     ( 十三 ) 監控功能測試。
                     ( 十四 ) 維修速度各項功能測試。
                     ( 十五 ) 故障模擬檢測。

                     若為油壓型電梯則其測試項目增加下列兩項:
                     ( 十六 ) 同步測試(若採用兩副油壓缸)。
                     ( 十七 ) 油壓測試。

                     電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範例,如表 4-1-6。
                 七、會驗

                     電扶梯、電梯分別通過工地驗收測試後,進行以「站」為單位之電扶梯、電梯會驗。會
                 驗項目主要為:

                     ( 一 ) 檢查工地驗收測試報告。
                     ( 二 )  所有安裝項目之功能測試。但由於所有安裝項目之功能測試均已於「工地驗收測
                           試」階段耗時完成,本項測試實際上僅執行一般營運運轉功能之檢查。

                     ( 三 ) 所有安裝項目之目視檢查。
                     電扶梯工程會驗紀錄表範例,如表 4-1-7。

                     電梯工程會驗紀錄表範例,如表 4-1-8。
                 八、整合測試
                     電扶梯、電梯分別完成全線(或分段或地下多功能廣場)之會驗後,進行全線(或分段

                 或地下多功能廣場)之所有功能測試,以確保與其他工程間之界面問題皆已圓滿解決。但由
                 於所有功能測試均已於「工地驗收測試」耗時完成,本項實際上僅驗證動態界面功能。

                     電扶梯工程整合測試紀錄表範例,如表 4-1-9。
                     電梯工程整合測試紀錄表範例,如表 4-1-10。

                 九、營運前測試(試車)及營運前目視檢驗
                     電扶梯營運前目視檢驗檢查表範例,如表 4-1-11。

                     電梯營運前目視檢驗檢查表範例,如表 4-1-12。
                 十、可用度測試(可靠度及可維護性測試)

                     分別計算實際營運期間電扶梯、電梯設備之故障發生率及修復之效率是否符合下列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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