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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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與電梯工程監造實務
( 十 ) 調速機超速測試。
( 十一 ) 地震感應測試。
( 十二 ) 目試檢驗。
( 十三 ) 監控功能測試。
( 十四 ) 維修速度各項功能測試。
( 十五 ) 故障模擬檢測。
若為油壓型電梯則其測試項目增加下列兩項:
( 十六 ) 同步測試(若採用兩副油壓缸)。
( 十七 ) 油壓測試。
電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範例,如表 4-1-6。
七、會驗
電扶梯、電梯分別通過工地驗收測試後,進行以「站」為單位之電扶梯、電梯會驗。會
驗項目主要為:
( 一 ) 檢查工地驗收測試報告。
( 二 ) 所有安裝項目之功能測試。但由於所有安裝項目之功能測試均已於「工地驗收測
試」階段耗時完成,本項測試實際上僅執行一般營運運轉功能之檢查。
( 三 ) 所有安裝項目之目視檢查。
電扶梯工程會驗紀錄表範例,如表 4-1-7。
電梯工程會驗紀錄表範例,如表 4-1-8。
八、整合測試
電扶梯、電梯分別完成全線(或分段或地下多功能廣場)之會驗後,進行全線(或分段
或地下多功能廣場)之所有功能測試,以確保與其他工程間之界面問題皆已圓滿解決。但由
於所有功能測試均已於「工地驗收測試」耗時完成,本項實際上僅驗證動態界面功能。
電扶梯工程整合測試紀錄表範例,如表 4-1-9。
電梯工程整合測試紀錄表範例,如表 4-1-10。
九、營運前測試(試車)及營運前目視檢驗
電扶梯營運前目視檢驗檢查表範例,如表 4-1-11。
電梯營運前目視檢驗檢查表範例,如表 4-1-12。
十、可用度測試(可靠度及可維護性測試)
分別計算實際營運期間電扶梯、電梯設備之故障發生率及修復之效率是否符合下列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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