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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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與電梯工程監造實務





                 4.1.2 臺北捷運局執行驗證之電扶梯、電梯測試


                 4.1.2.1 目的

                     臺北捷運系統之電扶梯及電梯除如上節所述,依《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
                 法》之規定,接受主管機關委託代檢機構執行之竣工檢查及每年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以取得使

                 用許可證外,尚須由本局依核定測試項目親自逐項驗證是否符合契約規範之需求,為廠商提
                 供之設備及施工品質嚴格把關,以確保整體捷運系統之工程品質達到世界一流水準。此外,
                 藉由對測試過程之參與,亦能使捷運員工對設備有更深入之了解,有助於提升捷運員工維修

                 保養設備的能力,並達成技術轉移之目標。

                 4.1.2.2 捷運契約規範之各種測試
                     臺北捷運之電扶梯及電梯工程契約規範之測試,不僅包含在工地安裝完成時之功能、安

                 全檢驗及界面整合測試,在設備產製過程當中,業主亦需造訪廠商之工廠,進行產品、零件、
                 組合件,甚至整套設備之驗證。電扶梯及電梯設備工程,從開始生產製造,一直到安裝完成
                 使用,期間過程所做之各種測試檢驗,可謂極其嚴謹。各類驗證或測試可說明如下:

                 一、例行測試及檢查
                     本局之代表在電扶梯、電梯製造期間內拜訪廠商或分包廠商之工廠,以檢驗契約內之產

                 品或零件是否符合契約規範或經核準的圖說及其內之數據要求。惟自新莊線、蘆洲線起之後
                 續路網,已刪除本項檢測,但廠商仍應於電扶梯、電梯出廠前,提送每部電扶梯、電梯之出

                 廠報告,供本局審核。
                 二、電扶梯型式測試

                     電扶梯設備製造期間或啟運前,在廠商之工廠執行之設備零件及組合件之抽樣測試,其
                 項目包括:
                     ( 一 ) 主驅動軸

                           1. 尺寸檢查。
                           2. 焊接部放射線照相檢查。
                     ( 二 ) 踏階鏈條

                           1. 尺寸檢查。
                           2. 破壞性測試。

                           3. 驗證最大銷壓力。
                           4. 驗證踏階輪軸之撓度極限。
                     ( 三 ) 機械及馬達

                           1. 整個驅動機械之振動、溫度、噪音、煞車功能及煞車負載測試。
                           2.  驅動馬達之鐵損及磨擦損、轉子閉鎖、高壓、離心負載、高溫運轉昇溫、噪音、

                             運轉電流效率及功率因數之電氣量度、轉矩-速度測試。
                           3.  若馬達係由電源調整裝置饋入,則必需作 0% 到 125% 負載之馬達轉矩-速度量
                             度測試及電源調整裝置之電力損失、效率、功率因數、電流輸入輸出之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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