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6 捷運自動收費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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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八 ) 在發售時會產生一發售的交易訊息(包含已於 CDPS 資料庫中註冊的車票識別碼)
並上傳至 CDPS 更新資料庫。
( 九 ) 當發售一空白未初始化的車票時,發售流程將會自動包含初始化。
( 十 ) 定期票在有效期限(天數)內,限定每日可搭乘次數、搭乘距離(指定的進/出
車站),可分為週票、月票及 3 個月票,由 PAM 發售。
( 十一 ) 旅遊票在有效期間(天數)內,提供無限次搭乘,搭乘距離是不受限制,可分
為 24 小時票、48 小時票、72 小時票,由 PAM 發售。
( 十二 ) 紀念紙票在特定節日或日期發售,在有效期限(天數)內,旅客可搭乘總次數,
搭乘固定距離,由 PAM 發售。
( 十三 ) 發售時寫入電子錢包金額、車票別、生效日、失效日、票價、進站車站、出站
車站、每日可搭乘次數、可使用天數。
( 十四 ) 進入捷運驗證卡片金額、有效期開始/結束、是否可進站、TMO 模式,若通過
所有驗證則寫入進站日期和時間、第一次交易日期和時間(如果是第一次)、
進站碼、如有需要,設定轉乘優惠。
( 十五 ) 離開捷運驗證是否有進站、逾時、TMO 模式,若通過所有驗證則寫入出站日期
和時間、出站車站碼、交易日期和時間。
( 十六 ) 當 CDPS 發現到未註冊車票被使用,則將車票識別碼納入黑名單。
( 十七 ) 旅客可在 PAM 要求退特種紙票。
( 十八 ) 依據發售日期及有效期間參數判斷失效日。當過了失效日後,該車票被視為
過期。
( 十九 ) 特種票被退票時,車票狀態就會變成已失效來拒絕任何其他可能的使用。只有
站務員售票機/車票處理機能接受無效的特種票來供作未來的銷售。
( 二十 ) 車票處理機系統(Ticket Processing System, TPS)可處理員工通行證,新的車票
在製作時,將會被自動收費設備使用的一些資料內建在卡片中;如發行日期、
有效期限、員工編號、員工類別、密碼、pin code 等。
員工通行證密碼將會被加密,使用和特種票及單程票安全簽章(signature)相同
的加密方式。
四、單程票
( 一 ) 使用之單程票外觀均相同。旅客在售票機購票,再經由入口閘門進入車站付費區。
( 二 ) 單程票於發售後 24 小時(參數設定)內可有效供旅客搭乘使用。
( 三 ) 自某車站購買之車票,旅客應得用於以其他車站為起點,所搭乘相同票價之旅程。
( 四 ) 使用單程票而「逾站」之旅客(即其所搭乘之旅程所需之費用高於已支付之費
用),應在目的站另外付費補票。補票應由站務員售票機處理。而業經處理而加
值之車票應給與旅客使其依一般使用方式離開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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