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3 捷運行車監控系統通訊式列車控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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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所有 ATP 功能都按照故障自趨安全原則來執行。根據 CENELEC 標準,所有維生功能
須在安全完整度四級(SIL-4)的安全限制下執行。ATO 提供自動駕駛功能。ATO 係在指派
給列車的任務及ATP限制下,負責管理相關煞車、牽引動力與門移動項目。車載控制器(CC)
支援這些 ATO 功能。
一、啟用與停用
( 一 ) 列車睡眠與甦醒模式
ATS 管理自動駕駛模式下的列車睡眠與甦醒作業。若現有營運服務無須追加
額外列車,ATS 會自動命令儲車區(位於機廠或主要軌道儲車區)內所有列車的
車載控制器,讓列車進入睡眠模式。現有營運服務需要追加列車時,ATS 會選擇
儲車區內處於睡眠模式的列車,命令所需列車的車載控制器,讓這些列車離開睡
眠模式。調度管理員亦能手動命令列車進入與離開睡眠模式。
啟動靜止時,EMU 設備電源關閉,但 CC、列車喚醒單元(TWU)及 DCS 設
備保持通電。在 CBTC 區域中,只有當列車在 AM 駕駛模式且處於篩選停車時,
CC 才能提供靜止授權予 EMU。允許在 CBTC 區域內各處執行。行控中心下達喚
醒指令後由於 CC 已經啟動,因此僅能喚醒 EMU。若從 AM 變更為手動控制監控
(MCS)模式,則應關閉休眠模式當列車於深眠模式(除TWU與DCS數據機之外,
所有號誌與電聯車設備關閉)或是休眠模式(當號誌設備開啟,所有 EMU 設備關
閉),一旦 TWU 從 ATS 收到喚醒指令,它將給 EMU 一個請求開啟 CC 與 EMU
設備。
( 二 ) 駕駛模式選擇
1. 操控員鑰匙開關(開/關)
2. ATC 模式選擇器(MCS /限制模式(RM)/ AM)
3. ATC 旁通開關(正常/旁通)
( 三 ) 未選擇駕駛模式
若未選擇駕駛模式,則沒有列車行車授權。若列車未處於篩選停車,則應由
CC 要求緊急煞車。
( 四 ) 駕駛員識別碼
以 ATP 模式啟用手動駕駛時,啟用駕駛室的車載控制器,將詢問駕駛員識別
碼,並將此識別碼傳送至 ATS。
( 五 ) 發車測試
CC 初始化時,在處理本機合併測試前,應檢查備援 CC 是否已執行過合併測
試;若是,則應更新其合併測試結果至與備援 CC 合併測試結果相等,並視為合
併測試已完成。若為 AM 且前往進行載客服務之列車,即可進行動態緊急煞車測
試。應進行此測試,以測試在 CC 命令後、低速時及在機廠駐車位置後特定動態
測試區內由運輸車輛實施之緊急剎車(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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