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3 捷運行車監控系統通訊式列車控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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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六、車門不正常開啟
當列車在移動中有任一車門打開,則會啟動緊急煞車將列車停下。當造成緊急煞車之車
門關閉後方得釋放煞車,直到車門完全關閉列車方能離開。車上有手動煞車之重置功能以重
新啟動。任何非開車門時刻打開車門,行控中心控制臺有警訊,以警知車門不正常開啟。
七、車門聯鎖
列車車速為零、列車準確停靠在車站適當設定區域及已煞車,且牽引馬達之電力已切斷
時,列車車門才能自動運作。
若列車無法在車站定位停車或車速無法為零或停靠站煞車失效時,此時車門及月臺門不
能開啟,當上述之狀況排除後,車門及月臺門方可開啟,否則列車將開往下一車站。
八、離站(出發)聯鎖
一停止的列車俟所有車門及月臺門完全關閉及駐車煞車釋放後列車方可移動。
九、改變行車方向操作。
十、推進煞車聯鎖。
3.2.2 自動列車操作系統(ATO)功能
一、 執行程式靠站停車,停車時間計時,準確到達定位及離站。程式靠站停車之功能應準確
停於車站定點之 ±25 公分內,其準確率須達 99% 以上。
二、 車門及月臺門可自動操作控制,控制系統之設計能使在靠近月臺側的車門及月臺門同時
打開;每邊車門及月臺門應在無共同元件下獨立操作。於程式靠站停車完成後一秒內,
車門自動完全打開。當列車停靠時間終了,控制系統將全部車門及月臺門關上。
三、配合自動列車保護系統(ATP)強制列車行駛於速限下。
四、調整列車加速度及急衝度於旅客可接受之舒適度的情況下行駛。
3.2.3 監督、控制及資料取得(SCADA)子系統功能
一、列車自動監督子系統
執行監督、顯示及控制功能,提供列車調度功能含時刻表及列車間距之安排。執行相關
故障管理策略,如過站不停、隧道內故障列車緊急處理等。
二、監督及顯示功能
顯示功能可即時反應全線包括主線及機廠導電軌顯示、動態圖像、車站/機廠環控狀態
及運作情形。顯示器也可顯示所有轉轍器的狀態及轉轍器之位置。電力顯示可顯示導軌各電
力區段之供電狀況,顯示之內容包括全線保護器、斷路器、電力開關(開、關、跳脫)、緊
急電力供應及緊急發電機之狀態等。
另外自動列車監視子系統(ATS)可自動維持所有列車之行車紀錄,包含營運中之列車
識別碼、全線系統之功能操作模式、煙霧偵測器及每一部列車的路徑設定等。自動列車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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