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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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月臺門
通行門須裝設感應警報器,並於門旁設有警鈴及警示燈,警報信號連接至詢問處,並有
警鈴及顯示板,當被開啟時即可顯示信號,並可知道何門被開啟。通行門之開啟信號須提供
給安全監視系統。
月臺通行門須預留 300mm × 500mm 版面供張貼「進出門使用程序及緊急狀況處理流
程」標誌。
四、月臺門位置偵測
月臺門須具偵測滑門全開或全關位置偵測之設計,使用之設備須符合可靠度之要求,而
採用的設備不能有不良使用記錄或重大缺失。
五、月臺門狀態指示
因目前已有系統在電聯車將離站關門時提供警示聲,故月臺門自動關門時,並不需另提
供警示聲。但在手動控制關門時,須在每一滑門提供關門警示聲。
月臺門之每一滑門在將關閉時,須提供一閃爍紅燈,其動作時間與月臺區之列車將出發
警示聲相同。列車將進站時,亦需提供此閃爍紅燈。此指示燈在視覺方面要求顯而易見,並
顯示月臺門是關閉或打開狀態;當月臺滑門呈開啟狀態時,此燈號須為顯示紅色明亮燈號,
關閉完全時此燈號則熄滅。所有指示燈號之顯示狀態必須使在月臺上的乘客及相關工作人員
均可容易看見燈號狀態。
各站上、下行軌月臺兩端靠隧道處各裝設月臺門開關狀態指示燈,其燈號顯示須與車站
月臺門指示燈同步,且為故障自趨安全設計,並有 by-pass 功能,以使司機員進站前能知道
月臺門開關狀態。
六、燈光
每一月臺門上方均需設有燈具,燈具安排及燈光照明範圍由車站設計專家決定。
七、月臺滑門開啟及關閉情形
月臺滑門之開啟及關閉必須為自動方式操作,且與列車車門工作方式相同。
八、月臺滑門關閉施力
一般正常狀況下月臺滑門關閉時之夾持力為 14Kg;當月臺滑門在其兩扇門非常接近而將
閉合時,其夾持力須適度減低以免對月臺門機構產生不必要之推力,而此功能須建構在月臺
門驅動設備內。有障礙物使月臺滑門不能正常關閉時,不須提供額外施力使月臺滑門關閉。
九、月臺滑門開啟力
當滑門開啟將至定位時,其開啟力須適度降低,以免對月臺門機構產生不必要之推力。
十、開啟及關閉時間
月臺滑門開啟及閉合時間須設計為每一單位滑門均可自行設定時間,亦可統一設定,當
然各單位門的兩扇運動門也須考慮動力學及對稱運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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