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1 捷運電聯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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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電聯車控制與管理系統





                 第二節 主控制器


                     模式選擇開關及主控制器是裝設在駕駛操控臺上。主控制器為直立把手型式,且推進及

                 煞車使用同一把手操控。主控制器具有駕駛員失能裝置(Deadman Control)。列車以主控鑰
                 匙啟動,主控鑰匙則以機械方式與主控制器、模式選擇開關聯鎖。主控制器在手動模式時,

                 將把手拉向駕駛員可使列車煞車,將把手推向駕駛室前端則可使列車推進。車門、煞車、推
                 進系統應有聯鎖功能,以避免列車煞車時仍有推進功能,同時亦可確保列車在主線上須達零
                 速度時才能開門、門關妥後列車才能啟動以及列車行駛中車門被開時應即緊急煞車等功能,

                 以保障旅客與行車之安全。
                 一、主控制器應提供下列檔位:

                     四個推進、一個滑行、六個正常煞車、一個緊急煞車及 ATO 模式定位檔(照片 12-2-1)。
                     ( 一 ) 全自動:在速度碼限制以及列車強制區隔之 ATP 保護模式下,全自動操作。

                     ( 二 ) 半自動:在速度碼限制以及列車強制區隔之 ATP 保護模式下,由駕駛員手動操作。
                     ( 三 ) 全手動:車載 ATP 限制車速在 25km/h 以下,但無 ATP 列車強制區隔功能。
                     ( 四 ) 機廠手動:推進系統限制車速在 25km/h 以下。

                     ( 五 ) 洗車/聯結:推進系統限制洗車/聯結速度在 5km/h 以下。
                     ( 六 )  後退手動:推進系統控制列車加速 1.2sec. 後(受急衝度限制),再加速前應重置
                           至正常煞車 3sec.。






































                                              照片 12-2-1 模式選擇開關及主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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