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0 臺北捷運土地開發案例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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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六、使用管理
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建物全部或部分出租、設定地上
權或以其他方式交由投資人統一經營者,投資人應於申請投資案核定後,檢具其所訂營運管
理章程報經執行機構核轉主管機關核定,建物產權登記前併同營運人與執行機構簽訂營運契
約書,依本辦法規定受執行機構之監督與管理。」同條第 2 項規定「建物非屬統一經營者,
投資人得參照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研訂管理規約,並納入與捷運有關之特別約定事項,報經執
行機構核轉主管機關核定後請照、興建。」
本局依據「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執行土地開發公有
不動產租售業務。於土地開發大樓結構完成後,委託辦理公有不動產鑑價,參考鑑價報告研
擬租售模式,提送「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後,擬訂不動產總
值或標售底價,提報「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依審議通過之總
值及 3 家鑑價報告年租率之平均值,計算月租金底價並簽奉市府核定,據以辦理公有不動產
租售作業。如文湖線忠孝復興站經由土地開發引進企業投資經營,透過連通口打造立體行人
動線;落實公益服務設施機能,為開發建築物創造最大效益。惟開發案多係依公寓大廈規約
進行物業管理。
第三節 辦理成效
目前本局辦理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案共計 88 個基地,包含文湖線 10 站、
10 基地;新店線 9 站、1 機廠、16 基地;南港線 3 站、5 基地;板橋線 3 站、3 基地;中和
線 4 站、6 基地;淡水線 2 站、2 基地;新莊線 9 站、12 基地;蘆洲線 2 站、2 基地;松山
線 4 站、7 基地;信義線 3 站、3 基地;土城線延伸頂埔段 1 站、1 基地;信義線東延段 1 站、
1 基地;萬大線(第一期)6 站、1 機廠、10 基地;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1 基地(交 9);
機場線特定專用區 2 基地(C1 及 D1);環狀線第二階段 6 站、7 基地,如表 2-3-1 ~表 2-3-5。
表 2-3-1 捷運土地開發案 88 個基地明細表
已完工 施工中 設計中 徵求投資人或
項 目
(取得使照) (取得建照) (簽訂投資契約書) 前置作業中
基地數 62 2 5 19
◎統計至 109 年 12 月
50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