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0 臺北捷運土地開發案例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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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二 ) 土地開發執行現況
前述 88 處開發基地,施工完成並領得使用執照者計 62 處,粗估民間已投入
資金超過 1,093 億元,提供不動產市場商用及住宅樓地板面積逾 68 萬坪以上;已
取得建照並施工中 2 個基地,設計中 5 個基地,陸續投入資金近 1,454 億元;另徵
求投資人或前置作業中 19 處。(註:南港機廠 105 年 5 月 11 日依投資契約及行
政程序法第 146 條規定函投資人終止契約、永寧站因 105 年 12 月 30 日 743 解釋
影響僅供捷運轉乘設施使用;另環狀線第一期捷運土地開發 10 基地,即秀朗橋站、
景平站、板橋站 3 基地及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板新站、新埔民生站、十四
張站、新北產業園區站 7 基地,其分別報經交通部 105 年 12 月 28 日及 109 年 11
月 5 日變更土地開發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並移回該府自辦,合計 12 基地已剔
除)。
二、市有土地管理
( 一 ) 市有土地參與開發
市有土地與私有土地,對於開發建物及土地之權利義務均相同。公、私地主
按所持分土地比例,提供開發用地內捷運設施所需之室內及室外空間與所應持分
之土地,並共同分享依土地開發辦法獎勵規定,所增加樓地板面積之半數,另一
半獎勵容積則由開發主管機關取得。
如不包括環狀線第二階段 7 處開發基地及 8 處私地主全部持有之開發用地,
市有土地參與開發之基地共 73 處,面積約 39 餘萬平方公尺。北市府持有土地經
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土地貢獻價值鑑價及建造成本鑑定,希能在公平、合理之
規則下,與投資人進行權益分配協商,開發成果之利益,由各土地所有權人、投
資人及北市府,按貢獻比例共同分享。
( 二 ) 公有不動產租售
1. 土地開發作業中,除主管機關取得之捷運設施使用空間外,目前北市府管有之捷
運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尚包括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支
付建造成本取得獎勵樓地板面積之半數,以及市有土地參與開發經權益分配協商
取得之樓地板。辦理至 109 年 12 月止,完成權益分配取得之公有不動產樓地板
面積,包括住宅、辦公室及商場或店鋪等,合計逾 14 萬坪,停車車位逾 3,000 席。
2. 取得之公有不動產,除依「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
條例」辦理公開標租標售外,亦配合北市府住宅政策,由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價
購辦理公營住宅出租。目前已提供萬隆站面積為 13 坪至 42 坪不等之各類房型,
計 41 戶;行天宮站(捷七)10 至 16 坪適合單身或 2 口上班族家庭小套房,
計 30 戶,推出後受到好評。另 104 年起配合北市府住宅政策,亦提供小碧潭站
218 戶、台北橋站 327 戶、龍山寺站 11 戶、港墘站 14 戶等 4 處,共計 570 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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