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0 臺北捷運土地開發案例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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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獻成本取回等值開發建物之合理分配行為。又考量土地開發大樓內各區位價值會
隨著產品規劃、座落方位、樓層高度等因素不盡相同,為分配公平、合理及標準
化,本局特別定義專有名詞「權值」,係指開發完成之建物或各樓層區位於鑑價
基準日之產權預期銷售價格,以做為權益分配與區位選定之評估基準。換言之,
所稱權益分配的標的係為「權值」,而非一般人所認知實物樓地板,依作業程序,
各權益人在取得可分配權值後再行選定區位。故「捷運開發權益分配」原則上循
四大階段依序進行分配:捷運開發大樓先由「主管機關分得捷運設施」後,再由「主
管機關分得捷運獎勵容積」之相對應權值,其剩餘權值即為地主與投資人可分配
權值,該可分配權值再由「地主與投資人間權益分配」求得地主可分配總權值後,
以「地主間權益分配」拆分求得各地主之可分配權值,最後,由各權益人依其可
分配權值選定區位完成權益分配作業。
為配合本書所附捷運土地開發案例之介紹,本段權益分配評估制度將以北市
府 10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徵求投資人並簽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
發投資契約書」之捷運開發案作為主軸,併採「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
市有土地參與土地開發權益分配須知」(以下稱權益分配須知)進行分析,如圖
2-2-28。
圖 2-2-28 適用權益分配須知之建物分配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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