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8 捷運開發大樓基本設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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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地內之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招標文件」(包含但不限於契約書草案、付款辦法、
基本條款、服務範疇、委約圖說、施工規範、特定條款、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及工作計畫書),俾由機關或所屬工程處辦理議價程序及簽訂委託興建契約。
11.2.7 設計文件提送與審查
(1) 各車站捷運開發區開發大樓基本設計報告書(含 3D 模擬動畫、透視圖)。
(2) 各車站捷運開發區一般大樓基本設計方案報告書(含透視圖)。
(3) 各車站捷運開發區內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招標文件(包含但不限於契約書草
案、付款辦法、基本條款、服務範疇、委約圖說、施工規範、特定條款、詳細價
目表、單價分析表及工作計畫書)。
(4) 廠商應依「捷運開發區開發大樓基本設計報告書自主檢核表」、「捷運開發區一
般大樓(無捷運設施)基本設計方案報告書自主檢核表」於提送前自行檢核相關
設計成果。
11.2.8 為使廠商順利接續共構結構體外捷運設施之細部設計工作,廠商須協助機關審查投
資人提送共構結構體之細部設計文件及圖說。
11.3 共構部分之細部設計
11.3.1 共構部分之細部設計範圍
除本屬廠商服務範圍之捷運設施細部設計外,包括共構樓層開發大樓之建築物主要
構造(含基礎)、直通樓梯、外牆,及必須先行預留之設施設備、管道空間、臨時
排水、臨時照明、臨時安全防護及保護措施等細部設計,以供承載未來的開發大樓,
並使未來投資人能合理接續辦理設計及施工。
11.3.2 細部設計成果
共構工程未來將交由捷運施工廠商一併施工,故應將細部設計成果納入本契約所描
述對捷運設施所需提供之服務範疇,包括施工標簽約前應執行之圖說文件交付及施
工期間之服務等。
11.3.3 捷運開發區開發大樓界面報告書
廠商應製作「捷運開發區開發大樓界面報告書」,未來納入土地開發投資人甄選文
件,作為投資人進行其設計之指南,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 基地概述:敘明辦理依據之相關法規及機關規範、都市計畫及現地現況相關事項,
以及所屬車站(機廠)型式、設計結果及捷運開發區內捷運設施項目、內容等。
(2) 基地調查及相關資料:敘明基地及水文狀況,提供捷運開發區之現況實測圖、建
築線指示圖、土地複丈成果圖(相關規費已包含於契約服務費用內),確認建築
線與地界線重合。提供地基調查報告(包含地質鑽探、試驗及技師簽證)。
(3) 共構部分之細部設計:敘明共構/分構之捷運設施項目、開發大樓使用空間,繪
製共構部分經建築師簽證圖說及開發大樓規劃假設圖說,並考量開發大樓地上層
空間及停車空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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