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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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品質管理發展
2.1.2 總顧問主導時期品質保證制度簡介
品質保證制度源自美國核能發電廠、海上鑽油平臺與太空工程。這類工程本質上具有複
雜、長期及龐大之特性,且對系統安全性、可靠度、維修度極為重視,是以須有一套完善
之品質管理系統方能達成,故品質保證制度因此而逐漸發展出來。但對一般工程而言,本
制度尚為一新穎之觀念,到底什麼是品質保證呢?它與品質管制有何區別?本局在籌劃此
制度之初,對此亦十分困惑,經過摸索與多方收集資料,並經本局總顧問(American Transit
Consultant)技術轉移部門,安排美國貝泰公司(Bechtel Co.)品質保證專業講師對局內品保
人員施予專業之品質稽查訓練、實習等,品質保證之概念終於清晰畫定,相關捷運局於總顧
問輔導期間之品質組織、品質保證方案架構如圖 2-1-1 ~圖 2-1-3。
其中品質稽查為品質保證制度之一特色,經由品保人員有計畫地施行定期與不定期之稽
查工作,以確定所有品質保證方案規定項目之執行成效。稽查作業時應使用適切之查對表,
對規劃、設計、採購、製造、安裝、施工及試運轉時各項作業加以查證,其結果記錄於稽查
報告,並予建檔及分發有關單位;品質組主任及總顧問之品保經理應審查並核定改正行動通
知(Corrective Action Request )後,行文有關單位,採取妥善之因應措施。
品質稽查之作業及範圍大致可分為:
一、加強品保稽查員技能訓練。
二、對於安全、可靠度有關項目執行全候性制度稽查、設備稽查及例行之查驗。
三、提高管理階層稽查層面。
四、開啟設計階段稽查工作。
五、催促稽查案件之結案時限,早日改善,以期確保品質。
六、稽查執行對象有:
總顧問(General Consultant )
專業顧問(Special Consultant )
細部設計顧問(Detai1 Design Consultant)
系統承包廠商(Systemwide Contractor)、分包廠商(Subcontractor)、供應商(Vendor )、
土建承包廠商(Construction Contractor)、分包廠商(Subcontractor)、供應商(Vend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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