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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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2.1 計畫目標


                 參據已完成的都市發展計畫、綜合運輸規劃及中央、地方擬推動之發展政策及計畫(含
            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評估計畫)等資料,據以檢討分析規劃範圍大眾
            運輸服務現況及未來捷運服務需求性,提出規劃成果。


            3.2.2 研究範圍及規劃範圍

                 為考量與現行營運之捷運車站銜接轉乘、滿足運輸需求及擴大捷運服務之可行性,研究
            範圍將含括既有營運、興建與規劃之捷運路線服務範圍,以臺北捷運而言,即為整個臺北都

            會區,而規劃範圍則為本規劃路線影響範圍,範例如圖 3-2-1。

            3.2.3 規劃目標年

                 規劃目標年的選擇主要係考量以下的原則而訂定之:

            一、 規劃目標年應該介於該計畫可能及合理預測與計畫之年期內。對於規劃年社經發展狀況
                 必須能自相關規劃單位取得,如自國家發展委員會取得未來社經發展相關資料。

            二、 規劃目標年應該反映所使用系統設備及上部結構物之使用壽年,以及確認系統未來可被
                 充分利用,並且儘可能使系統設計的容量足敷未來預期旅次成長的需求,因為擴充系統
                 的容量是昂貴且較不可行的。

            三、 由於國家發展委員會預估臺灣未來人口逐漸減少,須考量臺北都會區旅次需求最高之未
                 來年是否設定為規劃目標年。
                 基於捷運建設係為建設成本高、審議期長之重大交通建設,進行運輸規劃採取未來長久

            旅運需求成長趨勢而擬訂,臺北捷運初期路網規劃階段,對於臺北都會區社經發展趨勢較為
            樂觀,故目標年一般設定為基年後 30 年之十整數年(如,110 年),但因近年來,臺北都會
            區各項社經發展項目趨勢增減幅度各有差異(如,人口、所得、大眾運輸使用率……等等),

            經重新評估各項社會經濟發展未來趨勢,旅次需求最高年期約在民國 130 年至民國 140 年
            之間,故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綜合規劃暨環狀線東環段綜合規劃皆設定目標年為民國 140

            年,中間年設定民國 1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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