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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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財務計畫及民間投資可行性
9.2.2 評估方法
民間參與可行性分析,除前述須進行自償力分析,以劃分民間參與之範圍及額度,再就
民間投資方案進行財務規劃評估,評估投資計畫獲益性之指標一般包括淨現值法、內部報酬
率法、成本效益比及回收期法,茲略述如下:
一、淨現值法
通常指評估未來一段時間內(捷運建設則為工程施工期間及至營運通車後三十年),預
計可產生的現金流出和流入,並評估捷運建設所可能產生的風險,據以評估各期的資金成
本,然後以資金成本(即折現率)將該投資計畫在各期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折現, 最後加總
各期的現金流量折現值,即得到淨現值,如果淨現值為正,就應進行此民間參與方案,否則
就應放棄。
由於民間投資者其資金取得方式不一,或為自有資金或為融資貸款取得所需之投資成
本,故投資計畫的平均資金成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求取。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是將各種不同
來源的資金,按照其占計畫總資本之比例加權平均所得的平均成本,而此一加權平均資金成
本可視為投資計畫的必要報酬率。而 88 年間本局進行臺北捷運信義線民間參與可行性分析
時,參考當時之利率水準等,係假設民間投資業者之資金來源有二,一為自有資金(約占所
需投資資本之 30%):股東要求之報酬率設為 15%;另一為融資貸款取得(約占所需投資資
本之 70%):貸款利率為 8.5%,貸款(含還本付息)期間為 20 年,施工期間為寬限期,僅
付息,有營運票箱收入時方還本付息。
二、投資內部報酬率法
指使現金流量之淨現值為零之折現率,只要內部報酬率大於可接受的合理報酬率(即計
算淨現值時所採之折現率),則表示該民間參與案值得進行。
三、回收期法
分析投資總成本於何時能回收,回收期越短表示此一民間參與案可行性越高。
上述評估計畫獲利性指標的淨現值法或內部報酬率,是在各種最可能之假設基礎上計算
而得,倘若未來實際發生之狀況,與任何之一假設不符,例如建造成本或高估或低估、工
程延誤、營運收入不若預期乃至融資利率較設算為高或為低,都可能影響原預估之財務報酬
率。為估算各項成本及收入因素變動對財務結果的反應程度,即須進行所謂敏感度分析,以
提供決策之參考。
9.2.3 民間參與之財務分析
進行民間參與之財務分析前,須先編製現金流量試算表以求得淨現金流量,再利用各種
獲益性指標公式,求出預測的財務報酬,據以研判民間參與專案計畫之可行性。
編製現金流量試算表的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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