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捷運技術 第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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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程碑交付時程及提早實現投資效                           建標施工廠商一同興建,不會發生
                 益,以致工程進度較能掌控得宜;                           前述兩家廠商之施工界面問題。此

                 另投資人所尋找之建築師能與捷運                           外,如表 1 所示,以捷運結構經費
                 細設廠商一同參與共構工程之規劃                           及開挖面積做計算分析,可發現交

                 設計,可同時兼顧捷運實際需求與                           由投資人委建之捷運設施造價較土
                 投資人產品規劃。另由捷運土建標                           建標廠商施作成本低,經研判可能
                 施工廠商興建的模式(捷 2、捷 4),                       原因有二:一是營建工程物價指數

                 因考量捷運通車時程,廠商會將大                           的影響,因捷 3 與捷 6 案例是在 109
                 部分人力成本投入捷運主體工程,                           年 9 月開工,但捷 2 與捷 4 案例是

                 並以契約金額做成本管控,故廠商                           在新冠疫情期間完成議價,依據營
                 僅能依有限資源安排現場施工,無                           建工程物價總指數顯示,自 109 年
                 法有投資效益誘因使廠商加速施工。                          到 110 年 以 來 平 均 指 數 已 上 漲

                      另捷 3 與捷 6 案例是由投資人                    10.94%。二是兩種模式預算編列方
                 委託廠商興建捷運出入口,因與捷                           式不同,由投資人委建之捷運設施
                 運土建標非屬同一施工廠商,導致                           是以平均造價概念及數量採一式編
 圖 11
 土開大樓及捷運共構設施量體規劃設計圖  施工過程雙方會產生路權用地、交                       列而成,施工數量未詳細估算,成
                 維配置、連通打除、機房交付及鄰                           本未精算,投資人須負擔一式數量
                 損爭議等施工界面問題,如雙方無                           是否編足預算之風險;為與土建標
 設施基礎共構,投資人為盡速完成  肆、 兩種土開模式之差異  法協調,則需由捷運局出面解決;            廠商完成變更擴充議價,故預算金
 土開大樓開發,對於工程進度方面  分析   反之捷 2 與捷 4 基地係交由捷運土                  額是以實際施作的工項、數量及單

 均有確實掌控。但站體及出入口施
 作屬主體工程施工廠商的契約範圍,  綜整 4 個案例可發現,由投資  表 1

 其對於結構體的施工順序、契約要  人負責興建的模式(捷 3、捷 6),  單位面積造價比較表
 求交付時程及施工理念有不同的想  因捷運通車時程因素投資人可先以           捷運結構工程經費                開挖面積           單位面積造價
                            興建時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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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使得部份工項的施工時程須經  共構備查方式進行捷運出入口及土                (元)                 (m )           (元/ m )
 協調後方能進行,無法依原理念施  開共構設施興建,並同時辦理土開  捷 2  民國 110 年  311,135,370         2,557           121,673
 作,必須與鄰標廠商進行多次界面  大樓之建照送審作業,因此投資人  捷 3  民國 109 年  487,561,269         6,630           73,539

 協調,才能使工程順利推展。  可併行作業,有縮短整體開發時程  捷 4  民國 110 年  103,276,357           681             151,654
 之趨勢;且投資人須兼顧捷運設施
                   捷 6     民國 109 年            126,613,204            1,399           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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