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捷運技術 第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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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交付時程及提早實現投資效 建標施工廠商一同興建,不會發生
益,以致工程進度較能掌控得宜; 前述兩家廠商之施工界面問題。此
另投資人所尋找之建築師能與捷運 外,如表 1 所示,以捷運結構經費
細設廠商一同參與共構工程之規劃 及開挖面積做計算分析,可發現交
設計,可同時兼顧捷運實際需求與 由投資人委建之捷運設施造價較土
投資人產品規劃。另由捷運土建標 建標廠商施作成本低,經研判可能
施工廠商興建的模式(捷 2、捷 4), 原因有二:一是營建工程物價指數
因考量捷運通車時程,廠商會將大 的影響,因捷 3 與捷 6 案例是在 109
部分人力成本投入捷運主體工程, 年 9 月開工,但捷 2 與捷 4 案例是
並以契約金額做成本管控,故廠商 在新冠疫情期間完成議價,依據營
僅能依有限資源安排現場施工,無 建工程物價總指數顯示,自 109 年
法有投資效益誘因使廠商加速施工。 到 110 年 以 來 平 均 指 數 已 上 漲
另捷 3 與捷 6 案例是由投資人 10.94%。二是兩種模式預算編列方
委託廠商興建捷運出入口,因與捷 式不同,由投資人委建之捷運設施
運土建標非屬同一施工廠商,導致 是以平均造價概念及數量採一式編
圖 11
土開大樓及捷運共構設施量體規劃設計圖 施工過程雙方會產生路權用地、交 列而成,施工數量未詳細估算,成
維配置、連通打除、機房交付及鄰 本未精算,投資人須負擔一式數量
損爭議等施工界面問題,如雙方無 是否編足預算之風險;為與土建標
設施基礎共構,投資人為盡速完成 肆、 兩種土開模式之差異 法協調,則需由捷運局出面解決; 廠商完成變更擴充議價,故預算金
土開大樓開發,對於工程進度方面 分析 反之捷 2 與捷 4 基地係交由捷運土 額是以實際施作的工項、數量及單
均有確實掌控。但站體及出入口施
作屬主體工程施工廠商的契約範圍, 綜整 4 個案例可發現,由投資 表 1
其對於結構體的施工順序、契約要 人負責興建的模式(捷 3、捷 6), 單位面積造價比較表
求交付時程及施工理念有不同的想 因捷運通車時程因素投資人可先以 捷運結構工程經費 開挖面積 單位面積造價
興建時間
2
2
法,使得部份工項的施工時程須經 共構備查方式進行捷運出入口及土 (元) (m ) (元/ m )
協調後方能進行,無法依原理念施 開共構設施興建,並同時辦理土開 捷 2 民國 110 年 311,135,370 2,557 121,673
作,必須與鄰標廠商進行多次界面 大樓之建照送審作業,因此投資人 捷 3 民國 109 年 487,561,269 6,630 73,539
協調,才能使工程順利推展。 可併行作業,有縮短整體開發時程 捷 4 民國 110 年 103,276,357 681 151,654
之趨勢;且投資人須兼顧捷運設施
捷 6 民國 109 年 126,613,204 1,399 9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