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捷運技術 第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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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以下樓層,開挖區底部的水壓控 (一)移除既有地下結構物
制,便成為深開挖工程成敗的關鍵 如果舊有地下障礙物排除處理
所在,在大樓基礎設計時亦特別注 不夠完善,可能成為基礎開挖工作的
意共構大樓未整體興建完成前的抗 潛在危機,譬如成為貫通開挖基地內
浮課題。 外的地下水通路,基地外側土壤順此
參考以往臺北盆地深開挖工程 通路湧入基地內,造成鄰近地層變
施工經驗(莫若楫,2004[12];陳耀 位。基於此,規劃本工程於施工之
維等,1999[13];黃立煌等,1997[14]; 初,須先行將基地範圍內舊有擋土樁
楊國榮等,1995[15]),除封底灌漿 以套鑽方式拔除,並於原孔穴位置確
外,另採用地中壁作為抽水區隔, 實灌漿填實。對於與新設連續壁衝突
配合地下水位觀測,掌握地下水位 之地下結構物之處理方式,則是先在
分布及變化情形。本工程施工階段, 舊有地下室內構築隔牆作為新設連
除基礎開挖工法之設計規劃外,亦 續壁之深導溝側壁(圖 10),並於
規劃施工期間須根據實際施工狀況, 地下室外側設置臨時擋土設施,之後
利用施工監測有效掌握鄰近地下公 再拆除舊有結構物。
共運輸設施之安全。基於以上這些 (二) 連續壁挖掘時之槽溝穩定保護
新、舊地下結構物間錯綜複雜的配置
本工程與鄰近捷運隧道以及臺
因素,針對基礎開挖施工保護措施之
鐵/高鐵隧道相當接近,最接近的
設計,須有更加縝密之規劃(圖 9)。
距離約在 6m 左右。臺鐵/高鐵隧道
本工程施工條件則較為特殊,
興建時均採用地下連續壁作為擋土
尚須考量基地範圍內原有中長程客
設施,本工程連續壁槽溝開挖對隧
運站地下結構物,以及興建站前路地
道變形之影響研判較為輕微。但對
下道時所遺留下來的舊有擋土樁。針
捷運潛盾隧道而言,則無類似臺鐵
對這些本工程所面臨的施工條件,除
/高鐵隧道連續壁之擋土設施,而
力求符合規範要求外,更於設計之初
且隧道結構量體也相對較小,研判
針對可能的施工風險,擬定各項施工
新設連續壁槽溝開挖對潛盾隧道之
保護措施(表 10),說明如下。
變形影響將較為顯著。經考量採用
低壓灌漿(圖 11)配合鋼管微型樁
方式(圖 12),提昇槽溝外側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