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捷運技術 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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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並未能增加撒水 使撒水頭延遲動作或
頭集熱之效果,實有 不動作,因此消防水
延緩撒水頭之作動時 將無法有效控制火勢
間或直接不作動之可 及滅火,造成此類建
能性,爰不可因撒水 築物之火災危害風險
頭配置便利之考量, 度提高。為解決該場
而統一將撒水頭下拉 所之火災探測及早期
至同一高度而加裝防 滅火問題,依法規應
護板方式處理,詳圖 設置放水型之撒水設
10。 備,基本上是開放式
(2) 在挑高超過 10 m 空間 自 動 撒 水 設 備 的 延
建築物中,若設置傳 伸,提高放水壓力能
統之密閉型自動撒水 有效穿透高速浮升火
設備,因撒水頭裝置 柱區、增大放水量為
高度等因素,將無法 標準型撒水頭之二倍
有效探測火災,而致 以上、加大放水粒徑
圖 10
撒水頭下拉至同一高度而加裝防護板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