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捷運技術 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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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並未能增加撒水                                  使撒水頭延遲動作或
                                頭集熱之效果,實有                                  不動作,因此消防水

                                延緩撒水頭之作動時                                  將無法有效控制火勢
                                間或直接不作動之可                                  及滅火,造成此類建

                                能性,爰不可因撒水                                  築物之火災危害風險
                                頭配置便利之考量,                                  度提高。為解決該場
                                而統一將撒水頭下拉                                  所之火災探測及早期

                                至同一高度而加裝防                                  滅火問題,依法規應
                                護板方式處理,詳圖                                  設置放水型之撒水設

                                10。                                        備,基本上是開放式
                          (2) 在挑高超過 10 m 空間                                自 動 撒 水 設 備 的 延
                                建築物中,若設置傳                                  伸,提高放水壓力能

                                統之密閉型自動撒水                                  有效穿透高速浮升火
                                設備,因撒水頭裝置                                  柱區、增大放水量為
                                高度等因素,將無法                                  標準型撒水頭之二倍

                                有效探測火災,而致                                  以上、加大放水粒徑


                                圖 10
                                撒水頭下拉至同一高度而加裝防護板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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