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捷運技術 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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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結語



                 捷運設施土地開發之主要目的,除順利取得捷運用地外,係促進都市土地之有效利用,
            減少捷運用地地主損失,亦可節省政府興建捷運系統時土地取得之成本,更可利用開發後政
            府受分配之開發建物之租售所得,挹注捷運建設所需經費,可謂公私兩利之土地利用方式。































                                         圖10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土地開發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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