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捷運技術 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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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 50 期 5
(三) 整合作法
在整合的作法上,大致說明如下:
1. 預留浮時、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為疏散臺北 101 每年跨年夜龐大人潮,松山線通車營運時間一開始即設定需在 103 年
12 月底。因此在整合會議即以此通車目標里程碑為至遲需完成日期,並將各階段作業
完成時程,依序往前推算,訂定各階段至遲完成期程。惟為預防不可抗力及無法事先
掌握之期程等因素(例如:初、履勘需配合委員出席之期程及初、履勘後缺失改善所需
時間),因此在市長支持下,薛副秘書長在期程掌控中仍預留 1.5 個月浮時(floating time)
當作緩衝期,以取法乎上,期盼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亦能如期、如質達成通車目標。
2. 預先檢視,防杜缺失:
市府自辦理捷運信義線(註:含松山線)起,為期各車站及其周邊環境及道路更臻完善,
並大幅降低初、履勘之缺失,業於本整合會議導入一項創新作法,即於初勘前「以旅
客角度進行全線車站及周邊設施及環境檢視」【薛春明、蘇丁福等,2014】,並由捷運局
及捷運公司共同主導,協同工務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及文化局共同組成工作小組,
兵分三組至現場實地全面檢視有否須改善之缺失,並將檢視結果分成 A、 B、 C 三類,
各類所代表之意義分別為:
A 類:營運前須改善事項。
B 類:持續改善精進事項。
C 類:納入後續捷運路網規劃設計參考。
針對 A 類缺失之改善情形及 B 類有必要做更詳細探討或檢討事項,將安排於歷次跨局
處會議中提報辦理進度或簡報評估檢討結果,以利掌控各與會單位是否遭遇困難或有
待解決事項,充分發揮集思廣義之功能與效率,以期均能達到各階段設定之里程碑。
嗣於捷運松山線,本府為更有效掌控期程,復於 A 類中再細分出「初勘前須完成項目」。
3. 整合重點:
(1) 各轉運車站之相關服務設施
捷運松山線計有 3 座車站係屬於 2 條以上捷運(諸如:南京復興站、松江南京、中山
站、西門站)之交會站或與台鐵(如松山站)之轉運站。爰相關轉運設施是否周延、完
善,攸關捷運松山線之整體服務品質是否良好,均須納入整合重點,即早掌控。
(2) 各捷運車站周遭相關周邊設施
捷運車站既為民眾搭乘捷運之主要進出口,爰周遭相關設施諸如:各項公車、計程
車、小汽車、機車等停車設施、YouBike、內照式標誌、標線、照明、監控設施、公
共藝術等是否完善,均為整合重點。
(3) 府外相關單位需配合事項
諸如:配合捷運松山線沿線(如南京東西路)之路平專案,相關台電、中華電線等管
線之配合預埋及人孔蓋高度之配合調整,甚或台電變電站之供電予捷運與 YouBike,
台電變電箱之外部美化等諸事宜均需整合。
4. 提供優質加值 (value added) 服務:
提供市民安全、迅速、便捷地服務以搭乘捷運松山線,本為服務市民之基本需求。然
而市府依據 102 年捷運信義線之通車經驗,如何提供市民更多相關加值服務,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