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捷運技術 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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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勞顯璋   捷運車站引進綠建築設計之探討-以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為例



                                 二、申請綠建築標章及證書之相關規定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鼓勵興建省能源、省資源、低污染之綠建築建立舒適、健康、環保
            之居住環境,發展以「舒適性」、「自然調和健康」、「環保」等三大設計理念,特委請『財團

            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現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於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正式公告受
            理「綠建築標章」申請,標章之核給須進行綠建築七大指標評估系統之評估,包括基地綠化
            指標;基地保水指標;水資源指標;日常節能指標;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廢棄物減量指標;
            污水垃圾改善指標;經綠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發給標章,評定為綠建築。
                 隨著「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3)的檢討更新,決定於七大指標系統外,加入生物

            多樣性指標與室內環境指標,成為九大指標。藉此將使綠建築由過去「消耗最少地球資源,
            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的消極定義,擴大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的積
            極定義,並將綠建築標章之推動分成候選綠建築證書與綠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為取得使

            用執照或既有合法建築物,符合綠建築評估指標標準頒授之獎章,「候選綠建築證書」則為鼓
            勵取得建造執照但尚未完工領取使用執照之新建建築物,規劃設計合於綠建築評估指標標準
            之建築物,即頒授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審查之建築物應至少通過四項指標,且包括「日常
            節能」及「水資源」二項門檻指標在內。並自91年1月1日起「中央機關或受其補助達二分之
            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臺幣伍仟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公有建築物」應先行取得候

            選綠建築證書,始得核發建造執照。目前國內綠建築審查訂定五個等級,綠建築候選證書所
            獲得等級之審定方式,係以申請建築案件之設計對九項指標項目所達成之系統總得分RS值來
            裁定之(參考2009年審查標準為:合格級12≦RS≦26、銅級26≦RS≦34、銀級34≦RS≦42、

            黃金級42≦RS≦53、鑽石級53≦RS,此審查標準將隨法規更新日趨嚴格,依2012年新訂標準
            各等級所要求得分均已較2009年標準提高8至11分)。


                   三、綠建築指標評估與對捷運地下與高架車站相容性之探討



                 綠建築係指在建築生命週期中(指由建材生產到建築物規劃、設計、施工、使用、管理
            及拆除之系列過程),消耗最少地球資源,使用最少能源及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簡言之:
            所謂綠建築就是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故正確之建築設計不但可減少興築期間之

            能源消耗量,亦可節約建築物全生命週期之營運費用及加強能源使用效率,從而達成國家節
            能減碳政策對整體環境改善的目的。
                 政府為推行綠建築設計精神,以督促國內新興建築節能減碳的目的,於綠標章審查機制
            實施初期,即要求於政府編列5000萬造價以上之新建公有建築均須提送審查,私有建築則採
            勸導及鼓勵之措施實行,大眾捷運交通系統自然成為推行政策宣導之指標典範;惟因應不同

            類型之建築,在綠建築設計的環境限制與可改善方式卻迥然不同,此差異將會對綠建築政策
            效益產生不同的影響,依現行綠建築各項指標之計算公式,均以一般性建築物之特性為設計
            基準。然地下與高架捷運車站之空間配置架構及機能/構造需求卻與一般性建築物迥然不同(尤
            其地下車站),如表1:  一般建物與捷運地下及高架車站特性比較表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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