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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39期 97年8月 107
為確保基鈑每一項性質可符合設計需求,一般除以靜態測試驗證外,同時亦會要求進行
各種動態、疲勞、耐候性或耐久性等測試。臺北捷運軌道在彈性基鈑的設計有養護維修、材
料性質及尺寸限制等考量因素,茲說明如下:
1. 養護維修方面:為達到低維修成本及低養護維修頻率的目的,本系統規範要求彈性基鈑需
具有:
(1) 彈性扣夾之振動頻率應完全不同於扣件主體,以避免扣夾受振動有易鬆動或脫落之
虞。
(2) 金屬頂鈑須具鋼肩設計,在彈性扣夾未安裝前,仍能安全地固定鋼軌,防止鋼軌橫向
位移。
(3) 扣件之彈性扣夾應可拆卸,以便拆卸鋼軌或是抬舉鋼軌離開軌座,而不干擾到扣件與
混凝土基座之附著。
(4) 扣件之零件須儘可能予以簡化至易裝、易拆、易維修在經濟上及技術上是可行的,以
簡化養護維修工作,降低不當之庫存備品。
(5) 扣件應容許個人使用手動工具來完成整體扣件或其任何零件之安裝或置換。
(6) 扣件上必須有制止點(stops)或易辨識之永久標記,用以指示彈性扣夾安裝後之正確位
置。
(7) 扣件須有±15公厘之側向調整範圍,以提供施工期間調整軌距,營運期間因鋼軌磨耗
重新調整軌距之用。其每一增量不得超過3mm。側向調整方法須配合扣件錨定系統成
一整體性,而且不得經由替換或增加零件來達成。
(8) 扣件在安裝完成後,須保有+15mm之垂直調整範圍,以補償長期差異沈陷之影響。
(9) 基鈑凹處應完全排水,垂直於鋼軌方向之洩水坡度不小於8.5%,或平行於鋼軌方向之
洩水坡度不小於6%,以避免造成金屬鈑的腐蝕。
2. 材料性質方面:彈性基鈑之主體由金屬鈑與彈性材組合而成,有關其材料性質的要求有:
(1) 金屬鈑零件必須具有足夠之材料強度、厚度和形狀,以承受規範所要求之負荷及疲勞
規定且不致發生過量應力或變形。
(2) 彈性材在承受測試之負荷下,其壓縮應變量不得超過25%、剪切應變量不得超過
50%。
此條款是北美各大捷運系統所?有,而本系統歷經淡水線基鈑剝離案後,經由中山科學
研究院的建議而新增,以確保基鈑彈性材的耐久性。
3. 尺寸限制方面:基於土建與軌道設計之一致性,各線軌道標之軌道零件互換相容性等等,
彈性基鈑在尺寸及錨定組件上作了部分的限制,包括:
(1) 基鈑組件尺寸須符合圖1、圖2所示之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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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基鈑尺寸示意圖 圖2 基鈑組件尺寸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