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捷運技術 第33期
P. 187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3 期  94 年 8 月                                     181


                .        招商條件                 第二次招商規定                          第三次招商規定
                   匝道興建費用                權利金減收 850 萬元。  權利金減收 1700 萬元。
                   拆除建成國中舊址              市政府已拆除。
                   興建期限                  投資人自提,為最遲簽約後二年開工、四年完工。



                                                 三、效益與創新



            (一)計畫效益

               1.政府效益

                 因採BOT方式辦理本案,替政府節省約100億元之興建長途客運轉運站、商場、旅館及
                    辦公室等多目標使用建物建設費用。

                 開發權利金收入:11億8900萬元。

                 營運權利金收入:最低為3750萬元。

                 土地租金收入:每年約5000萬元。

                 房屋稅由民間申請人繳納,從民國98年起每年約7000多萬元。

                 營業稅由民間申請人繳納,從民國98年起每年約4000多萬元。


                 所得稅由民間申請人繳納,從民國110年起每年約1億元。

               2.社會經濟效益

                 本案開發初期將創造建築、建材、交通設施、商場百貨、旅館興建之勞工就業機會。

                 本案預計創造3500個就業機會。

                 提供優質長途客運候車及上下車空間。

                 匯集台鐵、高鐵、台北捷運、機場捷運及國道客運轉運機能。

                 地下人行與商場之結合,提供安全人行空間。

                 改善台北車站周邊道路大客車路邊停靠及行車交通安全。

                 提供快捷交通住宅成品,引入高水準居家素質,加速台北車站北方區域更新發展。


                 98年起預估提供888車位、機車位1187位。
            (二)帶動都心更新

                 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之再發展,因鐵路地下化新生土地分配等問題延宕多年,造成今日
            台北門戶地區窳陋情況。本案於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的開發中居重要關鍵性地位,本案開發
            完成後,將提供長途客運轉運站用地,屆時台北車站週邊長途客運能遷移至此,除改善當地
            交通問題外,國光客運公司上下車月台站區土地,如 A16(原台汽北站所在街廓)、交 6 等用
            地之開發,陸續展現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之新風貌,如圖 4。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