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捷運技術 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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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張武訓 李侃 林宗銘 周義順  以捷運創造都心開發的新價值-交九 BOT 案
                 日期                                       事     件     內     容
                93.07.28     議約作業第 8 次會議,有 1 案議約結果達成共識。簽約時程展延至 93 年 12
                             月 31 日,報請開發小組同意。
                93.08.27     開發小組第 13 次會議,本案第三次招標簽約時間延長至 93 年 12 月 31 日前,
                             原則同意。
                93.09.03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533 會議,決議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書修訂
                             內容。
                93.10.05     議約作業第 9 次會議,有 2 案議約結果達成共識。
                93.10.28     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發起人申請特許公司設立登記,市府經核符合
                             規定,准予登記公司名稱為萬達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3.10.29     議約作業第 10 次會議,有 1 案議約結果達成共識。
                93.11.09     契約草案第一讀會議,就議約結果達成共識部份之契約條文進行第一讀程
                             序,確定契約修改文字與函請相關機關同意,且業經議約作業會議分次討論
                             結果之內容相符。
                93.11.22     議約作業第 11 次會議,有 2 案議約結果達成共識。
                93.11.24     市府公告修訂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書。
                93.11.24     甄審委員會第 8 次會議,重要決議如下:
                             同意建物交付信託營運模式之財務計畫,最優申請人須提出營運權利金回饋
                             甲方。
                             議約議題 25 案本會同意議約結果報告,未結 4 案議約結果在不違反本次會

                             議決議,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由未來契約甲方本於權責辦理。
                93.12.07     議約作業第 12 次會議,有 4 案議約結果達成共識。至此 29 項議約議題之議
                             約結果,均達成共識。
                93.12.08     契約草案第二讀會議,941109 日之後才完成議約結果之議題補行第一讀程
                             序。第二讀就契約草案文字逐條進行檢視及討論,至 12 月 10 日下午 5 時止。
                93.12.10     依本案第三次招標議約結果及交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開發辦理原則部
                             分條文修正建議,函請經建會同意。
                93.12.14     契約草案第三讀會議,就契約草案文字逐條進行檢視及討論,至 12 月 16 日
                             上午 4 時止,「開發經營契約」暨「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確定。
                93.12.16     最優先議約權投標人函述完成所有議提議約程序,且以新公司「萬達通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契約。
                93.12.17     開發小組第 14 次會議,依本案第三次招標議約結果及交九土地分區使用管
                             制計畫,開發辦理原則部分條文同意修正。開發經營契約於 93 年底前簽約,
                             開發經營契約簽約後 30 天內簽署設定地上權契約。
                93.12.23     經建會函覆本案開發辦理原則 931217 日備查本。
                93.12.24     萬達通公司以銀行定存單繳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 1 億 1980 萬元。
                93.12.27     上午由臺北市政府馬市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徐局長及臺北市政府捷運
                             工程局常局長三方與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公司為發起人成立的特許公司「萬
                             達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市長共同簽署開發經營契約。
                94.01.26     設定地上權契約生效,甲方立約人:臺北市政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乙方立約人:萬達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始起算開發權利 50 年。

            (三)歷次招商條件

                 全案推動過程中,適逢國內外整體經濟下滑,使得申請人對投資風險更加謹慎,乃於投
            標階段依招標文件規定提出許多降低風險之議題與契約修正條款之建議,其中第 3 次招商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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