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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2 期 94 年 2 月 129
(2)簡化作業流程及作業時間減量
施工承商透過系統輸入資料,本局工務所、工程處、局本部各階段直接於線上審核勾
稽,節省資料重複建置時間及人力,達到簡化作業流程、減少作業時間及確保資料正
確目標。
(3)資料存放空間減量-目前各承商需提供書面資料給各工務所存放備查,而一些非必要性
之書面資料(例如照片書面資料)將可透過電腦化系統儲存於資料庫,此舉將可減少大
量的書面資料存放空間,及解決尋找查閱不易的問題。
(4)統一作業流程及管理相關報表
提供本局各單位需求之管理報表,並解決目前各單位作業方式與報表格式不一致問
題,預計本系統應可提供下列報表,以提供管理者使用。
1.) 餘土處理量統計日報表
2.) 餘土處理量統計月報表
3.) 報府餘土管制月報表
4.) 以標別統計報表
5.) 以線別統計報表
6.) 以處別統計報表
7.) 餘土處理分年統計表
(5)提供餘土處理相關訊息:
餘土處理之相關訊息如法令規章之修改、土資場停止使用、運輸或處理業者違規紀錄
等訊息,於該管理系統內公告以利管理資訊之流通。
3. 作業流程
(1)廠商依規定申請餘土處理申請,並將每日餘土載運聯單資料輸入系統,列印統計日報
表並同聯單送工務所備查。
(2)廠商每月初列印上個月之統計月報表送交工務所備查,經工務所查核系統輸入之數量
是否詳實正確後,於系統內確認勾稽,若有疑義則退回澄清。
(3)工程處查核各工務所是否勾稽及數量是否符合後,於系統內確認勾稽,若有疑義則退
回澄清。
(4)本局查核各工程處及工務所是否勾稽後,綜整各工程處數量列印統計月報表依程序簽
核報府。
(5)若陳報每月資料有所錯誤,需由上一層級取消勾稽後,方能進入修改。
(6)本局及工程處對於各標處理情形若有違規事宜、土資場停止使用訊息、法令規章修訂
等資訊,於系統內公告以提供各單位查詢參考。
4. 預期效益
本系統開始使用後,預計將可減少目前數量統計及製作報表之作業時間,避免人為
疏忽造成之錯誤,提高餘土處理數量之正確性,而各工務所均有即時之資訊可直接取得,
有利於餘土之申請及載運之管理;另依據餘土數量之各類統計報表,本局或各工程處亦
可了解各標餘土處理之情形及整體餘土流向之趨勢,俾利於採行管理之策略決定。
目前該系統主要功能仍在於餘土數量產出數量之統計及管制,後續視各單位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