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捷運技術 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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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方壯勵 劉秋樑 曹仲哲  捷運工程工務管理e化應用與展望
                 (4)  交換文件瀏覽查詢:提供各單位公告或交換文件之查詢功能。

               【文件管理】
                 (1)  通報相關資訊更新:提供最新版本安衛作業規定、人員聯絡名冊、作業空白表單…
                      等安衛相關公告文件之上傳維護功能。

                 (2)  交換文件上傳作業:配合文件查詢下載功能,提供安衛月會會議記錄、安衛工作報
                      告…等安衛稽查及事故通報作業經常性使用文件之交換管道。
                 (3)  文件類別代碼維護:透過文件類別代碼之編訂,可協助上傳文件分類管理。

               【系統維護】
                 (1)  系統使用權限維護:系統管理者可利用此功能進行本系統合法使用者之設定,並決
                      定該使用者擁有之權限項目及作業範圍。

                 (2)  事故類別代碼維護:進行事故類別代碼之資料維護。
               4. 預期效益

                      配合本府網路新都及本局e化管理政策,整合電腦、伺服器網路傳真、簡訊、電子郵
                 件、語音信箱等先進電信技術,克服困難突破技術瓶頸,創新開發完成網頁式系統,將
                 所有通報及管理作業自動化,大量簡化通報作業,由原本電話通報作業時間20分鐘及傳
                 真通報作業時間1小時,全部縮減至5分鐘內完成,使第一線工作人員能全心投入事故之
                 處理,有效縮短應變時程,防止災情擴大,進而解決問題。

                      行動通訊及資訊技術日新月異,本局持續追蹤先進之電信技術(包括「多媒體簡訊服
                 務(MMS)」、一按通、一呼百應…),配合引進適用之技術增加本系統功能,整合「工地
                 即時影像系統」,精確掌握工地現場之動態,提供決策管理階層預警及管控功能。

            3.7   餘土e化管控
               1. 開發目的

                      有鑑於各公共或民間工程每年產出之剩餘土石方數量甚龐大,而不法業者任意傾倒
                 土石方造成自然環境之污染,故內政部於80年5月2日頒訂「營建廢棄土處理方案」並於
                 82、86、89、90年四度修訂,導入營建剩餘資源可再利用、流向及總量管制之觀念,並
                 正名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依此一方案各公共工程之餘土處理均需取得合法土
                 資場之餘土處理證明,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上登錄,並管制剩餘土石方
                 之流向。

                      而本局近期工程新莊、蘆洲、內湖線自90年起陸續開工,相關餘土處理事宜即遵內
                 政部及臺北市臺北縣等地方主管機關之法令執行,故廠商、工務所、工程處及本局均需
                 對各標產出之餘土分別做統計及管理,且其管理管制並無統合性之功能,相關剩餘土石
                 方的資料分散於各工務所,並無任何單位或系統可以即時提供有關剩餘土石方的整體資
                 訊,經本局工管處提列需求,並經核定納入本局e化計畫辦理,建構完整的電腦化管理系
                 統,提供即時之最新剩餘土石方資訊。

               2. 系統功能:
                 (1)整合資料提供即時正確資訊
                   為使本局餘土管理及資訊提供更為具體及迅速,將目前分散在各工務所之各施工標餘
                    土資料透過電腦化系統統一整合於資料庫,解決將分散餘土資訊的整合時效,以及提
                    供即時正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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