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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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7.1.2 施工場地交接條件


                 當沿線土建標施作至尾聲時,係透過現場會勘方式將軌床區部分或全部辦理施工場地交
            接由軌道標進場施作,土建標欲將施作完成之軌床區域交接予軌道標時需提供如下資料:場
            地交接範圍、測量控制點位、隧道竣工測量資料。

                 現場或週邊若尚有部分施作項目尚未完成或有界面標作業時,土建標需主動提出,如可
            接受即於紀錄上簽署,軌道標即可依紀錄進場施作。
                 施工場地交接後所需進行檢核的項目如下:

            一、控制點位檢核
                 控制點位置的確認與精度需求及維護,使系統在同一基準點上進行後續軌道施工。

            二、軌床上之結構設施完成座標及里程

                 調查並紀錄交接區域內之電纜溝槽、人行步道、電纜引上管、排水陰井、截水溝、結構
            伸縮縫等設施之位置與里程,如圖 7-1-2、圖 7-1-3,以檢核其是否侵入混凝土基座或特殊軌
            混凝土版承托軌床之施築範圍線或導電軌安裝之淨空包絡線。























                     圖 7-1-2 電纜引上管位置量測                              圖 7-1-3 仰拱面陰井位置量測




            三、隧道竣工測量資料檢核

                 隧道偏移量、仰拱高程或屬永久設施的吊掛管線是否可滿足軌道舖設後之淨空需求。至
            於淨空分析部分請參考本書第五章軌道工程施工測量。
                 上述係指在正常狀態下,土建標已依其工程契約幾乎或全部完成時之作業狀態順利將施

            作場地交予軌道標進場施作,惟若土建標於軌床上之設施施作為方位有所偏差或軌床面高程
            施工誤差過大無法滿足軌道標進場條件時,軌道標必需將檢驗成果通知土建標進行改善,土
            建標需於約定之期限內完成,再透過會勘方式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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