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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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道碴道床軌道施工





                 第三節 施工場地交接


                     機廠土建標施作至某一階段後將逐步提供場地予軌道標進場施工,施工場地係透過現場

                 會勘方式將軌床區之部分或全部交予軌道標進場施作,會勘作業如圖 6-3-1。交接予軌道標
                 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場地交接範圍
                 二、軌床上之結構設施完成座標及里程
                 三、測量控制點位

                 四、底碴夯實紀錄
                 五、軌床高程竣工測量資料

                     現場或週邊若尚有部分施作項目尚未完成或有界面標作業時,土建標需主動提出,如會
                 勘單位表可接受並於紀錄上簽屬後約定確立交接日後,軌道標即可依紀錄進場施作;至於軌
                 道標可於場地交接前或交接會勘日起,進場進行施工前之檢核作業,檢驗項目如下:

                 一、測量控制點位
                 二、軌床上之結構設施完成座標及里程
                 三、軌床底碴面高程測量

                     上述係指在正常狀態下,土建標已依其工程契約幾乎或全部完成時之作業狀態順利將施
                 作場地交予軌道標進場施作,惟若土建標於軌床上之設施施作為方位有所偏差或軌床面高程
                 施工誤差過大無法滿足軌道標進場條件時,軌道標必需將檢驗成果通知土建標進行改善,土

                 建標需於約定之期限內完成,再透過會勘方式確認。




























                                                  圖 6-3-1 施工場地交接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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