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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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技術文件

                 ( 一 ) 檢驗及試驗
                           經由各種的檢驗及測試來進行大部分材料及施工品質的驗證,分為以下幾個

                       主要階段施行:
                       1.  分包商及供應商之資格測試:在購買任何耐久性或臨時性產品時,以及選擇負
                         責安裝作業之專業分包商前,都須實施仔細而完整的資格驗證程序,以確保供

                         應商或分包商具備足夠的能力,以符合計畫的所有需求,這些檢驗程序包括:
                         (1)  先前供應之產品或工作的成功證明。

                         (2)  產品或工作範圍之技術性陳述。
                         (3)  施工圖說。
                         (4)  公司品管體系之說明。

                       2.  資格測試:一旦完成選擇產品供應商,其實際的產品將依具指定的特性需求條
                         件,進行及顯示一組完整而仔細的測試,對於施工分包商所僱用的技工,則須
                         經常予以資格檢定。

                      3.  產品測試:通常產品測試均係於產品製造地進行,產品的例行性測試都是用來
                         檢驗其品質可達到契約要求的標準;測試結果將以測試報告形式提送審查,只
                         有通過測試之產品方能運至工地現場使用。

                 ( 二 ) 工作程序
                           開工前的準備期間,須製作下列的一般性工作程序,並提送審查:

                       1. 物料的裝卸及堆放程序。
                       2. 鋼軌調整程序。
                       3. 連續長焊接鋼軌處理及安裝程序。

                       4. 螺栓施扭力程序。
                       5. 電氣測試。

                       6.  軌道施工替代方案與不同於詳細工作計畫中所提出之工作等皆需提送。而技術
                         文件送審時程將包含整個契約所載技術文件範圍與數量。
                 ( 三 ) 工作計畫:為了完成用於軌道施工時的工法概述,須製作詳細的軌道工作計畫,

                      該計畫係依據材料供應商建議的安裝指示,及構築道床與舖軌等各項材料處理與
                      運送程序編製。

            四、設計圖說
                 ( 一 ) 最終軌道設計:依照軌道標契約文件及所附資料,標示軌道工程沿線的里程參數、
                      平面與縱斷面線形、特殊軌道、導電軌及軌道附屬設施等基本資料。

                 ( 二 ) 細部軌道設計:包含軌道設計與施工時所需必要資料(如圖 6-2-1、圖 6-2-2),可
                      用以完成工程施作或後續維修養護特殊軌道,導電軌及軌道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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