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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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軌道系統元件





                 三、具高燃點,可預防導電軌與集電靴間電弧所引發的點火現象

                 四、在高架及地面段材質為最小毒氣放出物質
                 五、在地下隧道段不可含有毒氣放出物質

                 六、室外曝曬在日光下,應能抵抗紫外線引起的劣化
                 七、可承受高達 DC3000V 的意外電氣衝擊
                 八、保護蓋之材質於隧道區為玻璃纖維強化塑膠(FGRP),而非隧道區為 PVC

                     在標準型式的保護蓋安裝後,仍有帶電體曝露在外處諸如所有的絕緣支撐、伸縮接組
                 件、端部組件及電纜接頭,則應安裝經加工裁切的護蓋或以特殊的保護蓋板,絕不可有任何
                 導電軌上帶電體部位沒有絕緣蓋板遮蔽保護,以避免將來發生維修人員或乘客不慎碰觸之感

                 電事故。保護蓋與導電軌之間應安裝以蓋板支撐塊(Cover Block),另外,保護蓋頂面應貼
                 以自粘性的警告標誌,其間隔不超過 5m,標誌須具有閃電符號及中英文白底紅字“高壓危
                 險"字樣,此標籤應適合臺北的戶外環境。護蓋安裝前應置放蓋板支撐墊塊、護蓋安裝完成

                 後黏貼警告標誌、各式接頭特殊護蓋型等如圖 3-10-16 ~圖 3-10-21 所示。























                           圖 3-10-16 護蓋支撐墊塊                               圖 3-10-17 護蓋及警告標誌





















                        圖 3-10-18 隧道段護蓋安裝型式                              圖 3-10-19 端部組件支座護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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