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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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五 ) 依上述第(二)~(四)項方法施作,直至套管底部到達需求深度為止。
( 六 ) 如遇到地下水時改以取土筒之裝備鑽挖土壤;在岩盤內可改以底面邊緣附有齒狀
物之岩心套筒鑽掘,一直到設計深度。在鑽挖過程中,一面鑽挖土壤,一面利用
搖管器將套管壓入土層中,讓鑽頭的深度不要超過套管外。鑽挖至設計深度後,
檢測中心線位置,並以超音波檢測垂直度,水尺檢測高程,其精度要求:中心線
為 ±2cm,垂直度為 1/200,樁位最大偏心為 7.5cm。
六、鋼筋籠製作及吊放作業
( 一 ) 依設計圖綁紮主筋及箍筋,籠內設補強筋。吊裝處焊接牢固,以確保吊裝時不會
變形。須特別注意諸如樁頭 PE 管、灌漿管及完整性試驗測管等埋設之裝設。
( 二 ) 主筋搭接每道電銲長度 3cm,每隔 16cm 銲接一處,主筋搭接完成後隨即銲接外
箍筋。
( 三 ) 鋼筋籠之製作應於樁孔掘削到達完成前製作完成,並須會同工程司檢驗後,始可
使用。
( 四 ) 鑽孔完成後,將預先製作好之鋼筋籠吊入孔內,籠外側每隔 3m 垂直間距裝設 8 只
間隔器,於續接時應保持吊勾鋼筋籠之鉛垂,並緩慢吊放,除避免碰損孔壁並須
保持鋼筋籠置於正確位置。
七、特密管吊裝作業
( 一 ) 特密管口徑 8” ~ 10” ∮,藉由 1m、2m、3m、6m 等標準管搭接組成,並依鑽掘
孔之深度配置特密管之長度,特密管底緣應較所開挖之底部多 20cm。並應隨時檢
驗特密管之水密性,原則於施工前應全面檢查特密管之完整性,施工中並應每 3 -
4 支基樁澆置後全面檢查一次,並隨時因施工狀況而替換。
( 二 ) 檢查特密管每個接頭均能拆卸且水密性良好,管內壁清潔,管底無彎曲,並檢測
各支管長度。除最後(最上)3 支做為調整長度之用而採 1m 或 2m 管之外,其餘
各支管長度均相等。
八、樁底沉泥處理
自鑽掘結束至吊放特密管完成已有一段時間,故需先行量測其沉泥厚度,若超過標準,
則以高壓空氣 Pump(Air Lift)將高壓空氣注入樁底,由下而上衝擊置換沉澱顆粒,以達到
底部疏濬之效果。
九、混凝土澆置作業
( 一 ) 孔底處理完成後,應立即澆置水中混凝土。澆置作業必須連續不斷,直至完成
為止。
( 二 ) 澆置水中混凝土前,應檢測並核對特密管高程。澆置混凝土時特密管埋入混凝土
內至少 2m 以上,且應經常檢核澆置之混凝土量及混凝土面之高程,以為特密管拔
除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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