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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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架結構
環境音量標準係中華民國 85 年 1 月 31 日頒布施行,全文共 14 條;本法之第 10 及 11 條,
針對大眾捷運系統訂有噪音管制標準與改善標準,依不同分區與時段分別介於 60 - 75 分貝
間;若量測噪音超過環境音量標準需改善時,其改善後之標準須比環境音量標準再低 5 分貝,
由該條文可看出,若隔音設施不完備致使噪音量測值超過環境音量標準時,其改善條件將比
原始條件更嚴格。
以下針對隔音牆型式及其功能、淡水線與文湖線內湖段隔音設施成效進行說明。
( 一 ) 隔音牆型式及其功能
一般而言,公路或鐵路在噪音防制上的使用之隔音牆大致有三種,簡述如下:
1. 反射性隔音牆:係由混凝土等材料所構成,其隔音原理係:入射音波撞擊隔音
材料,使得隔音材料產生振動,另一側空氣因受材料振動影響,產生聲波繼續
向前傳遞,故材料愈結實其振動量愈小,隔音效果也就愈好。
2. 吸音式隔音牆:係在音源表面施以吸音處理之隔音牆,吸音式隔音牆對噪音之
反射,不僅有增加減音效果,牆本身也有抑制噪音反射之功能。但是音源兩側
平行設置隔音牆的條件下,由於噪音反射之故,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3. 附屬之吸音圓筒:於隔音牆上方增設之吸音圓筒,在隔音牆上加設之,一般裝
設在傳統隔音牆之頂端,其吸音效果約等於 2m 高隔音牆之防音效果,經測試
結果噪音量約可降低 2 - 4 分貝。
( 二 ) 淡水線隔音設施與噪音改善
淡水線之高架橋結構係採箱型梁結構,設計之初已設置隔音牆,材質屬於玻
璃纖維混凝土(GRC),其型式分為標準型與加強型兩種(詳圖 3-1-8),惟經本
局於 88 年間委託中華民國噪音與振動工程學會進行「淡水線沿線噪音及振動營運
前後調查分析及改善規劃」調查案,因玻璃纖維混凝土質輕且有縫隙,故隔音成
效不佳,部分路段之噪音量超過環境音量標準,仍需加以改善,以符合環保法規
之規定。
在淡水線噪音尚未全面改善前,考量基版及軌道波狀磨耗因素,曾先以更換
彈性基版及增加摩軌次數,以降低噪音量,惟成效有限。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
公司於 91 年起即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針對淡水線士林站至芝山站間進行「淡水線
噪音改善開發服務計畫」案,全案亦分為三個階段:1. 噪音量測調查;2. 噪音改
善方案研訂;3. 發包施工階段;目前尚在進行第二階段作業。經民國 92 年 2 月 25
日召開之噪音改善方案研訂會議,確認其噪音改善之方式(詳圖 3-1-9)。未來待
施作完成,再驗證其噪音改善程度,若成效良好,將考量全面施行。由於淡水線
係一已完成之結構體,故如擬在既有結構體上增設隔音牆須考量下列因素:
1. 結構體之承載荷重。
2. 列車動態包絡線。
3. 檢視維修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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