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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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架結構
( 三 ) 文湖線內湖段隔音設施
1. 隔音設施設置原則
文湖線內湖段於規劃階段,基於提昇沿線居民之生活品質,故於合約中已要求
細設顧問於文湖線內湖段全線高架段均需設置隔音設施;設計階段之噪音即已
考量減音成效,就結構設計而言,即採用 U 型梁,由於列車位於 U 型梁底部,
其側牆具有隔音效果;另為提高捷運列車之音源強度,其假設目標年之捷運運
量為現行木柵線的兩倍;就整體而言,文湖線內湖段 DB145 標噪音分析之「音
源輸入值」是以「實際木柵捷運噪音補充量測結果再提高噪音量 5dB(A)」進行
分析。細部設計顧問以德國開發之 CADNA-A 軟體進行噪音分析,將列車資料、
軌道資料、環境資料、敏感受體預測點資料及隔音設施等資料輸入,再將路線
逐棟分析受體之噪音量。
依前述分析結果,在無隔音牆之條件下,若分析之噪音量高於環境音量標準,
則需進行噪音改善,針對文湖線內湖段沿線設置之隔音牆可分為下列三種型式:
(1) 一般型隔音牆:在 U 型梁側牆(1.3m)上方,再加 1.0m 隔音牆,故隔音總
高度為 2.3m;該部分總長約 6,100m(詳圖 3-1-10)。
(2) 加強型隔音牆:在 U 型梁側牆(1.3m)上方,再加 2.0m 隔音牆,故隔音總
高度為 3.3m。並於局部路段再於隔音牆頂設置吸音筒之設施;該部分總長
約 3,000m。
(3) 雙弧型式隔音牆:部分路段因路幅狹窄(如康寧路),採用上述隔音牆仍
不能符合環境音量標準,故必須設置雙弧形隔音牆;該部分總長約 300m。
(4) 跨越基隆河及高速公路之高架橋,因沿線並無噪音受體,且為兼顧橋梁景
觀,故該區域均不設置隔音牆。
(5) 隔音牆材質之下層為烤漆鋼鈑,上層為透明塑膠版。
2. 隔音設施檢驗標準
(1) 隔音牆安裝完成後之隔音功能檢驗,依環保署頒布「環境音量標準」所規
定辦理,現場除依法令量測「均能音量」(Leq),亦需量測「瞬間音量」
之最大音量(Lmax)供工程司參考。檢驗位置及數量,除工程司另有規定
外,原則上以每隔 50m 量測一點。
(2) 於進行上述檢驗及驗證前須先進行耐水沖擊測試,除工程司另有規定之耐
水沖擊測試外,耐水沖擊測試原則以水柱頭 13mm、水壓 10kg 固定位置距
隔音牆 1.5m - 2.5m 間連續噴射沖擊其隔音牆內材達 30 分鐘後,內材不得
損壞及降低以上要求之音響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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