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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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為小斷面捷運系統、自動導軌系統、單軌系統、磁浮系統及新型輕軌系統等五種。本叢書內

            容係以結構系統來分類,計區分為高架結構系統、地下結構系統及地面結構系統等三種(詳
            圖 1-2-1 及圖 1-2-2),另機廠廠房則歸屬於一般房屋結構系統。

            1.2.2 結構規劃設計原則


                 捷運結構工程進行規劃設計時,下列各項需納入考量:
            一、 系統與建築之配合:捷運結構工程除考量本身之安全性外,應配合所決定之系統種類定
                 出合理之規範,並需滿足建築景觀、機電、儀控及管線之配置需求。

            二、 結構之經濟考量:由於捷運主要之功能為快速疏運旅客,故應盡量採用較經濟之結構型
                 式,以降低建造成本。

            三、 結構施工法之選擇:捷運係於都會區施作,施工時對於週遭之環境、交通及附近之建物、
                 居民影響很大,故需慎選工法以期縮短工期,使衝擊降至最低。
            四、 外觀造型之考量:由於捷運車站每天出入之旅客眾多,不但是交通之一環,甚至已為市

                 民生活的一部分,故捷運之外形除美觀外,必須配合地方及區域性之特色,再加入公共
                 藝術之考量,務使該車站能成為該區之地標。

            五、 防洪、防水及防振制噪之考量:捷運於規劃階段應蒐集該地區之水文資料,考量設計目
                 標使用年限之超越機率,定出合理之防洪標準;且因捷運路網大部分為地下構造物,要
                 提高水密性要求標準,以達防水之要求;另因捷運車輛行駛之班次相當密集,為避免列

                 車行駛於軌道所產生之噪音振動對沿線兩旁之住戶造成影響,故防振制噪之標準也必須
                 納入設計考量。
            六、 結構防蝕之考量:如何防止因雜散電流通過結構體所造成之電蝕;或如何防止因空氣或

                 土壤所含硫化物或氯化物而造成結構物之侵蝕,皆須於規劃階段詳加調查後納入設計
                 考量。
            七、 耐震設計考量:臺灣位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故其耐震設計應考量在可能發生之最大地

                 震作用下,結構物允許產生有限度的損壞,然不能發生脆性破壞之強度需求,及在中小
                 型地震作用下,結構物仍在彈性範圍內且能維持正常運作之功能需求。

            1.2.2.1 高架結構

                 主要包括高架行車路段(有軌道或無軌道)之高架橋及高架車站,因其造價比地下段低
            且工期較地下段短,故如從經濟性及施工性考量,可考量採用此結構系統,惟應取得沿線居

            民之共識及減低對週遭環境之衝擊。對於規劃時之結構因素考量說明如下:
            一、 材料:應考量天候及空氣含硫量對材質之影響,國內是否有生產、製造及檢驗等,且不
                 宜設計近似材質之種類過多,以免工地誤用而造成困擾。

            二、 型式:對於高架大梁之型式應考量地形、地貌、支承型式及線形等條件,決定其斷面型
                 式,如箱型梁、版梁、T 形梁、I 形梁、U 形梁、桁架等,然各種斷面間要考量其線形

                 之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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