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6 捷運大地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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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監測系統





                 六、決定最低監測頻率

                     監測頻率之決定,原則上以配合施工狀況並能取得足夠資料供分析研判為主。必須強調
                 的是不同儀器可能有不同的監測頻率,即使同一個儀器在不同的施工階段也應該有不同的監

                 測頻率。例如一般量測擋土結構變形及傾斜的傾度儀,在每逢基地挖土前後,支撐施加預力
                 及拆除前後皆須量測,平時每周 1 次,開挖階段每週至少 2 次,必要時則應隨時監測。

                 七、設定監測管理值及擬定應變措施
                     為了在執行監測工作時能有所依據以便了解在各階段所應採取之應變措施,監測計畫
                 中必須訂定管理值作為參考指標。目前監測工作中,經常根據預測的結果訂定警戒值(alert

                 level)和行動值(action limit)兩個參考指標,在監測讀數達到警戒值時就必須增加監測頻
                 率,考慮採取之必要措施,如果現場的狀況未獲改善而到達行動值時,則要進行相關的應變

                 工作。在訂定指標時除了以預測結果作為依據之外,更必須充分考慮到工程規模,鄰近結構
                 物狀況與地下管線分佈等因素。為了確保工程安全,除了管理值必須選定之外,相關的應變
                 措施也需事先有所規劃,以便在狀況發生時能及時處理。

                 八、建立資料收集、處理及分析的系統
                     監測數據唯有經過及時的處理與正確的判斷才能採取適切之行動,對工程才會有所幫

                 助,也才能達到監測的目的。而分析研判所需具備的技術水準最高同時更需配合豐富的工程
                 經驗與思維始可快速而正確的採取應變措施。目前,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報告等工作項目皆

                 應用電腦以建立完整的資料庫(data base)系統及時處理資料,以便掌握工程狀況。
                     另有關潛盾隧道監測可參閱捷運工程叢書「捷運隧道工程實務」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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