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6 捷運大地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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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下結構施工輔助工法





                     ( 一 )  計劃前應對鄰屋基礎之型式、尺寸、深度、結構特性、地下室使用情形、屋齡等

                           作詳細調查,以判斷托基工法之適用性,以及灌漿管配置、現場環境施工可行性
                           之探討。

                     ( 二 )  基礎地質狀況之詳細調查,以瞭解地盤土壤屬性,如孔隙率、N 值及土層分佈等,
                           評估預期灌漿後可達到之改良效果以及所需要改良之範圍與深度。
                     ( 三 )  一般而言,灌漿深度至少應自基礎底部以下至少 2m 或更深才能獲至基本效果。

                           基礎型式如係獨立基腳時,灌漿深度應自基腳底部以下至少 2 倍基腳寬度(如圖
                           5-1-27 所示)。
                     ( 四 )  托基灌漿注入方式宜採上昇式由最深處往上逐段灌漿,且應採壓力控制方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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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入壓力過大造成鄰屋基礎損傷,一般灌漿壓力以每層樓增加 1kg/cm 為原則,
                           另灌漿孔平面配置施灌順序應採跳灌方式,避免局部大量灌漿造成擠壓或未固結
                           前之軟化現象,而使鄰屋產生差異沉陷、結構損害或沉陷擴大之情事。
















































                                           圖 5-1-27 托基灌漿地質改良注入方式﹝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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