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6 捷運大地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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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下結構施工輔助工法
( 一 ) 計劃前應對鄰屋基礎之型式、尺寸、深度、結構特性、地下室使用情形、屋齡等
作詳細調查,以判斷托基工法之適用性,以及灌漿管配置、現場環境施工可行性
之探討。
( 二 ) 基礎地質狀況之詳細調查,以瞭解地盤土壤屬性,如孔隙率、N 值及土層分佈等,
評估預期灌漿後可達到之改良效果以及所需要改良之範圍與深度。
( 三 ) 一般而言,灌漿深度至少應自基礎底部以下至少 2m 或更深才能獲至基本效果。
基礎型式如係獨立基腳時,灌漿深度應自基腳底部以下至少 2 倍基腳寬度(如圖
5-1-27 所示)。
( 四 ) 托基灌漿注入方式宜採上昇式由最深處往上逐段灌漿,且應採壓力控制方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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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壓力過大造成鄰屋基礎損傷,一般灌漿壓力以每層樓增加 1kg/cm 為原則,
另灌漿孔平面配置施灌順序應採跳灌方式,避免局部大量灌漿造成擠壓或未固結
前之軟化現象,而使鄰屋產生差異沉陷、結構損害或沉陷擴大之情事。
圖 5-1-27 托基灌漿地質改良注入方式﹝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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