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4 捷運高架車站建築造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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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全線車站申請核准為特種建築物
特種建築物審議主要針對無法符合現有中央政府建築部分之審議,臺中捷運
路線基於捷運車站主體位於道路上方,車站內配置有軌道、乘車月臺及相關附屬
設施等,機電各子系統設備複雜,為一具有特殊功能不同於一般性之建築物,現
行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無法涵蓋,故依規定提請「特種建築物審議」,且依據「內
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辦理,申請特種建築許可
理由:
▓ 因用途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 因構造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 其他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臺中市政府為起造人提請申請後,再由行政院交由內政部審議。其中「行動
不便設施設置計畫書」及「防災計畫書」,需檢附直轄市政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會同使用單位審查確認之證明文件。故由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邀請主管機關
及使用單位組成委員會審查。審畢後,再將此二報告書納入「特種建築物審議」
書件內,提送內政部經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
及臺中市政府進行審議審查通過後,由行政院正式核定為特種建築物(圖 6-2-3)。
圖 6-2-3 臺中捷運綠線特種建築物審議流程
( 四 ) 高架車站皆取得合格級綠建築候選證書
因依規定候選綠建築證書需待「都審報告書」、「特種建築物」通過後方可
提出申請,全路線除北屯總站(G0)取得銅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其他 17 座車站及
北屯維修機廠均取得合格級綠建築候選證書(表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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