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2 捷運高架橋梁結構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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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 塗裝人員應對於施工中天氣狀況(如氣候、氣溫、濕度)等是否適合作業
條件予以確認,並做膜厚之管理,確認檢驗結果符合規範膜厚,並記錄於
「鋼板噴砂塗裝檢驗紀錄」。
3. 鋼板劃線-依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1) 鋼板之劃線前,確認使用鋼材之材質、尺寸正確,並確認絕無彎曲或變型
狀況,若有發現時立刻整型至容許範圍,然後才進行取用材料。
(2) 有使用於鋼板劃線之鋼帶,樣板應採用記載有「OK」字樣者。
(3) 翼鈑與腹鈑於完成鋼板劃線後,應於鋼板上直接複驗並註記長度、寬度、
對角尺寸。
4. 切割-依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1) 一般採用 NC 切割機,可直接於電腦中放樣,亦即以電腦程式數值控制法,
直接繪線於鋼板為原則,鋼板之切割應以自動瓦斯切割。
(2) 如果於瓦斯切割面出現超出規定以上之缺口或是凹凸不平之情形時,即應
依所定之補修方法加以補修。
(3) 開槽角度及切割面之直角度應予確認。
(4) 翼鈑與腹鈑完成切割後,應於「單片構件檢查紀錄表」加予記載長度、寬度、
對角尺寸。
5. 鑽孔-依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1) 按鋼板劃線所指定的孔徑確認後再予鑽孔。
(2) 鑽孔後,對孔距及孔徑之精確度,應予確認。
6. 組立-依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1) 於組立時應使用工作檯,以使構材相互間之位置能保持正確不偏斜。
(2) 構材點銲前務必把銲接處之灰塵、鐵銹等,以鋼刷完全刷除,且點銲以腳
長 4mm 以上及銲接長 8cm 以上為準。
(3) 對於構材之組合應予充分注意,並管理組立精密度(銲接線之間隔,構材
接續之偏心,構材密合度)。
(4) 組立完後,應測定其尺寸並予確認形狀。
(5) 鋼板如須冷彎時,其內側半徑需大於鈑厚之 15 倍,且皺摺處應予磨平,如
有裂痕,不得使用。
7. 銲接-依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1) 電銲為鋼橋製造的關鍵性作業,鋼橋成敗亦繫於電銲品質,銲接以潛弧銲
接 SAW 與 CO2 半自動銲接 GMAW 為原則。
(2) 電銲工必須具有政府機構或公營事業機構或其它具公信力之專業發給之合
格執照,具有 6 個月以上電銲工作經驗,且在最近 6 個月內,曾經從事相
同性質之電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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