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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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4 預拌混凝土廠品質評鑑查對表(4/8)
初版:82.08.04 16 版:109.08.12
稽查項目 查核內容 檢驗情形 備註
11. 廠方應訂定頻率至砂石場察看原料堆置情形(有無
爐碴或營建廢棄物),確認所進原料與核定之料源 □符合
□不符合
內容相符,並留存紀錄。
12. 廠內若為兩套拌和設備亦不應存有兩種等級之砂石 □符合
來源。 □不符合
13. 砂石若為出口方之進料模式,於收料時應有廠內品 □符合
管人員會同(若無法會同之假日、夜間等時段,則 □不符合
須予以留樣確認)。
14. 粒料進料之送貨單或過磅單等單據應能清楚顯示供 □符合
料來源及是否由簽約砂石廠供料。 □不符合
15. 粒料進料紀錄應包含日期、時間、車號、種類、數
量、粒料品質目視判斷結果及爐碴快篩結果(至少 □符合
□不符合
含磁吸、酚酞檢測)。
16. 無論廠內申請全部或部分拌和設備供應捷運工程,
(2-4) 一般要求 其各拌和機之膠結材料及化學摻料均應建立完整的
進貨與用量管控紀錄且應按月統計核對(普通水泥、
I、II 型低鹼水泥、飛灰、水淬高爐爐碴粉及化學摻 □符合
料等),在任何 1 個月之進料與使用量均應相符合。 □不符合
備考: 稽查時應調閱採購契約、進貨單、拌和設備電腦
報表、膠結材用量統計表、庫存量盤點表及混凝
土生產紀錄、送貨單等加以比對。
17. 飛灰來源及清運廠商、車輛等應與供料契約相符(進
料時應檢附環保署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制遞送三 □符合
聯單、送貨單、過磅單及相關進料聯單,且相關紀 □不符合
錄應至少留存 1 年以上備查。
18. 各項原料應至少每年取得一次依契約規定及 CNS 標 □符合
準所要求之完整物性及化性委外試驗報告(試驗報 □不符合
告應標示原料廠牌及型別)。
19. 砂石委外試驗報告應註明料源(如:大安溪、蘭陽 □符合
溪等)及砂石廠名稱。 □不符合
3. 品質管理制度
(3-1) 組織與 1. 廠內應建立品質管理系統文件,以規範各項作業流程 □符合
管理 及執行權責。 □不符合
1. 配比設計時液態化學摻料應為拌和水一部分,並納入 □符合
水膠比中。 □不符合
(3-2) 配比設計
與管制 □符合
2. 廠內應建立常用配比之水膠比與抗壓強度關係曲線圖。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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