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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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四章 預拌混凝土廠管理實務





                                      表 4-1-4 預拌混凝土廠品質評鑑查對表(3/8)
                                                                            初版:82.08.04 16 版:109.08.12


                    稽查項目                               查核內容                             檢驗情形         備註
                                 2. 廠區地面應堅實平坦且為排水良好之地面,以避免 □符合
                                   積水。                                                 □不符合
                                                                                       □符合
                                 3. 建物及硬體設備應堅固安全且保持環境整潔。
                                                                                       □不符合

                 (1-8) 硬體設備 4. 不得在膠結材、粒料儲倉或預拌車上標示該廠為本局 □符合
                 一般要求              捷運工程供料商/協力商等宣傳文字。                                   □不符合
                                 6. 各項原料進料時須經錄影備查(至少可調閱 30 天內的
                                   影像紀錄),錄影儲存資料及監視器畫面皆應為彩色
                                   畫質,鏡頭解析度及架設位置(如:地磅、廠區出入                             □符合
                                                                                       □不符合
                                   口等)、角度與距離應妥善配置,以能清楚辨識各作
                                   業項目及相關工作/督導人員之面貌及車號為原則。
                 2. 原料管制

                                 1. 應針對各項混凝土原料制訂檢驗項目、頻率、方法及 □符合
                                   允收標準。                                               □不符合

                                 2. 原料採購文件應明確訂定其品質要求,將 CNS 標準
                                   納入原料採購契約書中,其中水淬高爐爐碴粉應符合
                                                                                 2
                                   CNS 12549(活性指數 100 級、細度達 4,000 cm /g 以 □符合
                                   上)、飛灰應指定來源且符合 CNS 3036 之 F 類、化 □不符合
                                   學摻料應指定其型別,另粒料之級配及有害物質應符
                                   合 CNS 1240 規定及驗收標準。

                                 3. 原料採購契約內之採購規格、供應商原廠試驗報告中                            □符合
                                   的規範值、預拌廠進料檢驗標準及 CNS 標準對該材                           □不符合
                                   料之規定,以上四者不應相互矛盾。

                                 4. 應建立水泥進廠溫度量測機制,並留存實際量測進廠 □符合
                                   溫度紀錄,當進廠溫度高於60℃時,應制定處置措施。 □不符合

                                 5. 應落實水淬高爐爐碴粉每 1000 噸,飛灰每 400 噸取 □符合
                 (2-4) 一般要求        樣委外送驗之規定,並留存試驗報告備查。                                 □不符合

                                 6. 水淬高爐爐碴粉進料之各項單據及試驗報告均應註明 □符合
                                   來源及級別(100 級)。                                       □不符合

                                 7. 使用地下水、回收水作為拌和用水時,應符合 CNS  □符合
                                   13961 規定。                                           □不符合

                                 8. 如使用回收水作為拌和水之一部分,其輸送管路應明                            □符合
                                   確獨立,且應裝設計量或感應裝置,使回收水計量結                             □不符合
                                   果能清楚顯示於計量拌和設備之電腦報表。

                                 9. 廠方應規定回收水之混合比例及用量上限,且應定期 □符合
                                   檢驗回收水品質是否符合 CNS 13961 規定。                           □不符合

                                 10. 廠內應採用磁鐵、顯微鏡、pH 計、酚酞指示劑等快
                                    篩方式執行進料檢驗,並留存紀錄及樣品,以避免 □符合
                                    誤用摻有煉鋼爐碴等工業廢棄物之粒料(其 pH 值 □不符合
                                    應小於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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