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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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機機界面管制
13.4.1 識別階段
依照契約文件《機電系統一般規範》第 1.7.9 節之規定(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016)廠商必須提出《界面管理計畫書》,經業主審查通過後,做為界面管理之依據。作為
推動界面管到制的基準文件。《界面管理計畫書》之主要內容,在於律定界面管制文件之作
業流程,臺中綠線 CJ900/CJ907 標採先機後土方式招標,係包含電聯車、行車監控、供電、
通訊、自動收費等機電系統工程,其界面管制文件之作業重點如下:
一、訂出界面管制文件的編碼方式
每個界面編碼為一個獨一無二的號碼,各標採用不同類別代碼表示,例如行車監控為
OCS,供電為 PWR,如表 13-4-2,編碼一旦建立,不會刪除或取代,藉此控制 ICD 項目。
界面管制文件項目編碼格式分為三欄,界面主導者之代碼在前,界面從屬者之代碼置於中
間,最後一欄則為流水編號,其範例如下(KAC 公司,2014)。
範例:OCS-PWR-001
本份文件代表 OCS 與 PWR 之間的 ICD 文件。OCS 為主導子系統,因此需負責提出
ICD 文件,經由 KAC IPMG 轉交 PWR 審查。若 PWR 同意本 ICD 文件,則須簽署各附件,
經由 KAC IPMG 簽署後回覆 OCS 子系統,同時,KAC IPMG 留存 1 份副本,並寄 1 份副本
給 PWR 存檔,以資結案。
表 13-4-2 臺中綠線系統代碼表 (SYSTEM CODE)
項目 代碼 CODE 系統/廠商
系統 KAC 系統整合
1
SYS KAC System Integration
電聯車 電聯車
2
EMU Electrical Multiple Unit
行車監控 行車監控
3
OCS Operation Control System (Signaling)
供電 供電
4
PWR Power Supply System
5 通訊 通訊
COM Communication System
自動收費 自動收費
6
AFC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System
7 機廠 機廠
DEQ Depot Equipment
土建 土建
8
CIV Civil Contractor
軌道 軌道
9
TWK Track Work Contr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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