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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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3.3.3 統包時期
從中和線開始,捷運局在部分的高運量路段中推動統包契約、區段標或是超級標的發包
策略,得標廠商必須負責所屬各系統間的界面整工作。這方面有兩個重要的範例,即中和線
CC560 標及土城線 CD550 標,為包含土建工程及機電系統工程的大統包標案。
13.3.4 區段標時期
除前述的中和線及土城線以外,後續內湖線、新莊線/蘆洲線/南港東延段、信義線/
松山線、環狀線第 1 階段、臺中綠線、新莊機廠/信義東延段及萬大線第 1 期等捷運路網機
電工程的發包策略有下列 5 種類型:
一、區段標及機電系統標併標發包
例如內湖線之土建工程分為 3 個區段標,因內湖線為中運量系統,其車輛、行車監控、
供電、通訊及機廠維修設備均需與既有木柵線整合相容,因此將上述各機電系統及水電工
程、環控工程、電梯及電扶梯併入其中的一個土建工程區段標發包。
二、機電系統標及軌道工程併標發包
新莊線/蘆洲線/南港東延段之號誌、供電、通訊、自動收費、機廠設備等系統及軌道
工程合併發包。
環狀線第 1 階段電聯車、行車監控、供電、通訊、自動收費、機廠設備等系統及軌道工
程合併發包。
萬大線第 1 期之電聯車、行車監控、供電、通訊、自動收費、機廠設備等系統及軌道工
程合併發包。
三、機電系統工程併標發包
信義線/松山線之電聯車、號誌、供電、通訊、自動收費及機廠設備等機電系統合併為
一個大系統標,單獨發包。
臺中綠線之電聯車、行車監控、供電、通訊、自動收費及機廠設備等機電系統合併為一
個大系統標,單獨發包。
四、電聯車單獨發包
新莊線/蘆洲線/小碧潭支線/南港東延段以及捷運公司增購之 24 列電聯車因採購之
電聯車預算規模龐大,考量分散風險,電聯車未併入大系統標,採單獨發包方式辦理。
五、各機電系統標單獨發包
新莊線新莊機廠土建工程因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爭議進度嚴重落後,導致土建工程解
約,新莊線機電系統工程的新莊機廠各機電子系統工程配合土建工程辦理解約。
新莊機廠土建工程重新招標後,須提供機電系統工程設備基座、預埋管件及位於牆壁、
樓板和樑之開口與套管等需求,於土木結構廠商施工時予以納入施作,此時機電系統須儘速
完成招標,提供上述需求予土建工程配合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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