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 臺北捷運環境影響評估辦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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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環境影響評估法介紹








                           符合認定標準之應實施環評開發行為                                       第二階段環評


                           開發單位擬具「開發行為規劃內容」
                                                                                                   適當地點
                                                                       書面告知       刊登新     上網公開     陳列揭示
                                              開發單位書面告知                 有關機關 聞紙3日            30日      30日
                       上網公開蒐集意見20日
                                                  有關機關


                                                                             開發單位舉行公開說明會,
                                  開發單位擬具說明書                                         並上網公開
                                     主要章節內容


                                                                              公開說明會後45日內作成
                                                                                 紀錄, 並上網公開
                                     表列或自願進
                                     二階環評案件
                                                                                   主管機關召開
                         是                   否
                                                                                   範疇界定會議
                                               開發單位舉行
                                上網公開20日
                                                 公開會議                              開發單位製作
                    開發單位                                                            評估書初稿
                    將說明書
                   送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現勘及
                                 開發單位將說明書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公聽會,並上網公開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非屬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非屬主
                                   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之爭點                               管機關 所主管法規之爭點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說明書轉送主管機關                          開發單位依據紀錄修正評估書初稿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評估書初
                                    環評委員會審查                                      稿送主管機關審查
                                                     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
                                             無
                                 主管機關公告審查結論                                環評委員會審查,作成審查結論



                                開發單位依審查結論修正                               開發單位依審查結論修正評估書初
                                   說明書 送主管機關                              稿,作成評估書,送主管機關認可



                                開發單位舉行公開說明會                                主管機關公告審查結論及評估書


                             圖 1-3-1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流程圖(含自願進行二階環評)(104 年 7 月)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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