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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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捷運系統消防工程審勘作業實務






                 表 16-3-2 不同場所之撒水頭防護半徑、種類選用表(2/2)

                          應設建築物或場所                     撒水頭之防護半徑                       撒水頭種類

                 一、 上欄所列場所(住宿居室、病房
                      等)                              水平方向兩側之距 側壁型撒水頭(以第一種感度為
                 二、 上欄所列場所之走廊、通道及其 離均應在 1.8m 以下 限)
                      他類似場所

                 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儲存大量可燃物之 屬於功能性設計經
                 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 6m,或其他場 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放水型撒水頭
                 所天花板高度超過 10m 者                       核定



                 八、撒水頭不可上油漆或出水口堵塞。

                 說明: 撒水頭被上漆就會影響其對溫度感應的靈敏度,究其原因與第 16.3.3.2 節所述探測器
                        被上漆是一樣的,都應加以協調防範。此外撒水頭與水管之間的接合,如果採黏膠(如
                        AB 膠),如了可能接合不實造成漏水,也可能施工不良造成黏膠堵塞出水口,嚴重

                        影響滅火效能(詳照片 16-3-25)。

























                                          照片 16-3-25 撒水頭出水口遭黏膠堵塞之案例




                 九、撒水頭有效防護半徑及設置高程應符合法規要求,避免撒水障礙。

                 說明: 撒水頭在設置上最應注意如何避免撒水障礙,例如照片 16-3-26 中,天花板之高低差
                        就可能成為撒水障礙,再如照片 16-3-27,流明天花板區應注意使撒水頭迴水板務必
                        透出天花板,才能發揮效果。

                 十、 撒水頭設置應適當,尤以側面有樑或風管者應注意,迴水板下方 45cm 及水平方向 30cm
                     範圍內應保持淨空。
                 說明: 可參考圖 12-4-1 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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