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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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照明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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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m x l6m=384 m ,若依一般辦公室的照度標準 400 勒克斯來設計,考量辦公室場所通
                 常其牆壁、天花板顏色均較明亮,且辦公室場所受污染情況較輕,故燈具之維護係數取為
                 0.65;再假定燈具採直接照明方式配置,則照明率可採為0.75,則此辦公室所需之總光束L為:








                     若採用光束為 2,700 流明之燈具光源,則所需的燈具總數量為

                          315,077
                           2,700


                 二、電腦模擬估算法

                     市面上有多種照明模擬軟體,而一般設計方式如下:
                     輸入空間之長寬高,天花板、牆面與地板等反射率與維護係數等資訊,並將燈具配光曲

                 線檔案,配置入模擬空間即可得出完整之資訊,工作面、牆面、地面與天花板等均可經由一
                 次計算得出,其中可計算之數據包括照度、輝度與眩光值等多項資訊。



                 第四節 捷運廠站照明系統


                 4.4.1 照明系統基本要求 [4]

                 一、 一般照明係指由主低壓開關箱非必要性匯流排供電之照明裝置,如臺電供應之電力中斷
                     時,則此部分照明功能將被捨棄,捷運廠站、軌道區之一般照明區域(如照片 4-4-1)

                     主要分為下列各項:
                     ( 一 ) 外部,涵蓋引導乘客進入車站出入口之進出口路徑、捷運站名及標誌。

                     ( 二 )  出入口,提供乘客由街面或連通路徑進出車站之通道,包含樓梯間、電扶梯、電
                           梯及走道區。
                     ( 三 ) 車站穿堂層,供乘客諮詢、購票及驗票的空間,並為到達月臺層之緩衝空間。

                     ( 四 ) 車站月臺層,供乘客候車及上下電聯車之空間。
                     ( 五 ) 車站職員區,包括辦公室及職員區。

                     ( 六 ) 車站及月臺下之通風及電氣管道。
                     ( 七 ) 隧道及高架軌道區。
                     ( 八 ) 機廠之管理大樓、屋外軌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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